我省资源税税目税率确定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焦点] 时间:2024-04-29 03:49: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81次

原标题:我省资源税税目税率确定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近日,省资税目税率施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关于《青海省资源税税目税率及优惠政策实施方案》决定,源税《方案》明确了青海省资源税税目税率、确定计征方式和优惠政策具体办法,年月将于2020年9月1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同步施行。日起

《方案》明确了征税税目及税率。省资税目税率施行按照《资源税法》税目,源税将我省开发利用的确定64个矿种归并列举为54个税目。《资源税法》已确定税率的年月从其规定,对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日起,按照原矿税率高于选矿税率的省资税目税率施行原则分别确定,个别税目因矿种特点、源税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等原因,确定对税率进行了微调;明确了部分税目计征方式。年月根据我省实际,日起明确地热、石灰岩、其他粘土、砂石实行从量计征,矿泉水、天然卤水实行从价计征;明确了税收优惠政策。对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开采共伴生矿、尾矿等情形分别规定减免税优惠政策。

据了解,《方案》大部分税目税率为平移2016年资源税改革时确定的税率标准,个别税目税率适当调低,如钠盐、锂盐、地热等,同时还出台了优惠政策。此外,资源税与产品销量和价格挂钩,将更好地发挥资源税的调节作用。(钟倩)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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