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方对李庄漏罪案撤回起诉 法庭批准

[百科] 时间:2024-05-02 23:29:5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38次


4月19日,李庄在庭审现场。检方新华社发

  华龙网4月22日9时33分讯 今天上午9时30分,对李李庄漏罪案准时开庭,起诉公诉人称,法庭辩护人当庭举示的批准新证据,与公诉方所举示的重庆庄漏罪案证据存在矛盾,致使认为李庄的检方犯罪事实存在一定的疑点。本案证据发生变化,对李导致认定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起诉证据存质疑,因此,法庭公诉方决定撤回起诉。批准
9时33分法庭宣布休庭30分钟,重庆庄漏罪案合议庭对检方的检方撤诉申请进行评议。

  经过近一小时休庭后,对李10时21分,李庄漏罪案继续开庭。审判长当庭宣布,准许检方撤回起诉。

  10时21分,法庭宣布,合议庭评议后认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在判决宣告前申请撤回起诉的理由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法庭裁定,准许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随后,法庭告知了李庄对该裁定的上诉权利。10时23分,法庭宣布闭庭。

  资料:李庄

  李庄 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硕士,曾为10余名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作无罪辩护,并使他们获得无罪释放,使近百名犯罪嫌疑人得到从轻和减轻处罚。2011年3月重庆警方侦结李庄遗漏罪行已移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刑期将尽的李庄将再次面临重庆检方的起诉。(记者 张一叶、阙影、庞可)

  李庄案回放:

  2009年11月中旬,重庆涉黑的某团伙主犯龚刚模家属来北京找到李庄,请求其为龚刚模进行辩护。李庄成为龚刚模的辩护人。

  2009年11月24日、26日及12月4日,李庄先后三次会见龚刚模。

  2009年12月10日,龚刚模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

  2009年12月11日,李庄被其所在的事务所紧急召回北京,并于当天向重庆法院方面书面通报,终止为龚刚模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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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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