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严打网络涉毒犯罪

[探索] 时间:2024-05-03 22:22:3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37次

  中新网北京6月23日电 (吕春荣)临近“6·26”国际禁毒日,最高23日上午,法发犯罪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毒品典型通报了10起毒品犯罪及吸毒诱发次生犯罪典型案例。案例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严打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网络毒品犯罪较传统犯罪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影响力,对于网络涉毒犯罪应保持高压态势,涉毒坚决遏制毒品通过网络渠道蔓延。最高

  最高法发布的法发犯罪犯罪这些案例涉及毒品再犯、制毒案件、毒品典型跨国毒品犯罪等等,案例其中一起通过网络贩卖毒品的严打案例被最高法纳入其中。

  这起案例由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网络被告人孙静(女)1993年6月出生。涉毒

  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最高孙静购得甲基苯丙胺后,以其创建的百度贴吧“三妈很强大”及QQ群“当岔道已成往事”“一口浓烟吐出美好明天”等为载体联系毒品买家,在网上约定交易细节后,将毒品藏在玩具兔子内通过快递寄给买家。

  孙静多次从在网上认识的杜仲伟处购买甲基苯丙胺共计1000余克,从黄辉、周丽瑶处购买甲基苯丙胺110克,通过网络将购得的毒品贩卖给北京、辽宁、山东、江苏等20余个省份的吸毒人员,发送快递共计200余件,获毒赃55万余元。

  2014年2月中下旬,被告人孙静在明知刘某某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指使刘为其发送装有甲基苯丙胺的快递,并指使刘协助其对QQ群“当岔道已成往事”进行管理。同年3月6日,孙静前往湖南省郴州市欲向黄辉、周丽瑶购买毒品时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查获其购毒款3.4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静伙同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孙静贩卖毒品数量大,且多次、向多人贩卖,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大,应依法惩处。孙静出资购买毒品,积极联系买家,直接交寄毒品,并指使他人参与贩卖毒品,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孙静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应依法从重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孙静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最高法就该案给出的“典型意义”中提出,随着信息网络的普及,网络涉毒犯罪呈快速蔓延之势,主要表现为利用网络贩卖毒品、买卖制毒物品、传播制毒技术和组织他人吸毒等。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称,当前,互联网是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获取外界信息的重要渠道,利用互联网实施的毒品犯罪较传统犯罪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影响力,对于网络涉毒犯罪应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毒品通过网络渠道蔓延。

原标题:最高法发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严打网络涉毒犯罪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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