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办市政等职能年底前分离 不再国企办社会

[时尚] 时间:2024-04-30 07:39: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93次

国企办市政将剥离

国企办市政将剥离   (网络图)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国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也被列为了国企改革“十项试点”之一。办市

  12日,政等职能再国国资委、年底民政部、前分企办财政部、国企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办市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政等职能再国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将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年底国有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前分企办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地方政府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国企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办市这一方面有利于坚持政企分开,政等职能再国将国企配合承担的年底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实行专业化管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前分企办促进国企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在移交过程中同时也面临着资金和人员安置两大难题。

  国企办市政等职能年底前分离

  《意见》指出,国有企业管理的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桥梁及相应照明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管网及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市供水设施、公共绿化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公园、广场等,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今年2月份,国务院国资委总会计师沈莹曾表示,到2020年基本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7年是关键之年,“三供一业”完成分离移交或签订正式协议、框架协议的要达到70%,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和消防机构分类处理要基本完成,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要取得积极进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在试点城市要取得重点突破。

  国企改革专家周放生认为,国企“办社会”职能在计划经济时期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甚至推动了一座城市的发展,但现在已不符合现代公司治理体系。

  国企办社会职能主要包括职工住宅“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承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和消防市政等方面。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国企承担了大量本不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每年要支出数额巨大费用来补贴,这给企业造成了沉重负担。

  胡迟表示,去年以来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逐步移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今年国企剥离办社会职能的重点,则是《意见》明确的国企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的被剥离移交。

  根据《意见》中央企业或省属国有企业所属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承担生活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的企业,原则上划转地方政府管理。地方政府不能接收的,企业可自行关闭撤销或重组改制。

  此外,国有企业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设施,经与地方政府协商一致,可移交地方管理;也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面向社会开放可按市场化方式合理收费。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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