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部分建筑被拆除,相关部门承诺补偿又反悔,乡政府回应

[知识] 时间:2024-04-29 15:53: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62次
砖厂因修高速公路部分被拆除。砖厂6个多月过去了,部分被拆三门峡市卢氏县的建筑王先生至今未拿到一分补偿款。更让他想不通的除相偿又是,有关各方共同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砖厂的关部资产进行评估后,相关部门对评估结果又不予认可,门承这让王先生不知如何是诺补好。

砖厂建成4年,反悔府

部分场地因修高速公路被纳入征地范围

王先生是乡政三门峡市卢氏县横涧乡人,今年52岁。砖厂

“2017年,部分被拆我筹资在当地修建了一个砖厂,建筑2018年投产,除相偿又年产标砖6500万块。关部”

王先生介绍,门承他的砖厂占地30亩左右,有合法的手续。正常生产期间,砖厂有四五十名工人。“都是附近村民,解决了他们的就业问题。”

拆除前的砖厂存料车间

拆除前的砖厂存料车间

王先生回忆,2021年3月下旬,因修建卢(卢氏县)洛(陕西洛南县)高速公路,当地政府下发征地公告,砖厂的一部分土地在征地红线之内。

“为了配合高速公路建设,2021年6月5日,我主动停产。”王先生说,修建高速公路要占用砖厂存储原料的库房。他原计划等高速公路修成通车后,将原料库房搬至砖厂其他位置继续生产。

后来,有朋友告诉他,《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高架桥的标准更严。按此标准,砖厂就不能在原地正常生产了。

拆迁补偿协议未签订,

砖厂原料库房遭强拆

王先生称,2021年5月1日,卢洛高速公路正式开工建设。

砖厂停产后,他多次找卢氏县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服务中心、横涧乡政府了解征地拆迁范围、补偿标准等,一直没有确切的信息,他的砖厂也一直未被拆迁。

“2023年2月,相关部门开始找我协商拆迁补偿事宜,由于双方分歧较大,一直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王先生说,当时拆迁部门的意思是,拆多少补偿多少,不在征地范围内的不予补偿。但他认为,砖厂拆迁牵一发而动全身,高速公路建成后,整个砖厂将不能正常生产,因此希望拆迁全部砖厂并按此补偿。

“今年3月29日上午,在我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相关机构组织人员强行拆除了砖厂存储原料的库房。”

王先生说,强拆当天,他报了警。民警说,拆除是乡政府组织的,他们管不了。

2023年3月29日,拆迁现场

2023年3月29日,拆迁现场

拆迁现场

拆迁现场

乡政府等部门答应评估后补偿,

后又不认可评估结果?

王先生介绍,砖厂存料库房被强拆后,他依法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此事。

今年4月初,横涧乡政府相关负责人对他说,相关部门对他的反映很重视,将和他一起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他的损失进行评估。

“对方说,评估损失多少,相关部门就补偿我多少。”

王先生说,今年4月,在卢氏县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服务中心、横涧乡政府和他的共同委托下,省内一家资产评估公司对砖厂的损失进行了评估,6月出了结果。

评估结果显示,此次征地,红线内附着物价值为125万余元;红线外附着物价值为466万元;拆迁设备费用为22万余元;合计614万余元。

“清点砖厂财产期间,卢氏县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服务中心、横涧乡政府相关负责人现场参与,并在相关材料上签了字。”

王先生说,令他没想到的是,评估结果出来后,卢氏县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称自己已退休,中心已撤销,中心的相关职能并到卢氏县交通局,让他找交通局处理。

“横涧乡政府也让我找县交通局处理。”王先生说,无奈之下,他只好找到卢氏县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对方称,三方委托的评估报告没有交通局的签字,卢氏县交通局对该评估报告不予认可。“补偿的事情又拖了起来,至今没有解决。”

王先生说,他当年建砖厂时,大部分钱是贷款、借款,现在很多人催他还钱,让他疲于应付。希望卢氏县相关部门尽快兑付补偿款,让他和家人不再为此事发愁。

乡负责人:

只拆了砖厂一部分,

砖厂要求全部拆除不符合政策

王先生反映是否属实?10月17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了横涧乡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称,征地补偿有政策、有标准。目前双方分歧的焦点在于:高速公路只占了王先生砖厂很少一部分地,面积占整个砖厂的1/10左右。但王先生的诉求是拆了一部分就要全部拆除,全部补偿。

砖厂部分建筑被拆除,相关部门承诺补偿又反悔,乡政府回应

“我和他(王先生)谈过了,不管从什么角度讲,砖厂都不需要全部拆除。”横涧乡该负责人称,修高速公路拆除砖厂的一小部分,并不影响砖厂的正常生产。征地后,王先生可以重新生产砖块,也可以干其他事情。“要求全部拆除、全部补偿不符合政策。”

该负责人还称,王先生的砖厂几年前就不生产了,原因大家都知道。“王先生要求全部拆除、全部补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并不符合政策。”

对于横涧乡政府等三方共同委托鉴定机构对砖厂的资产进行评估一事,该负责人未正面回复。

至于如何解决问题,该负责人称,建议王先生继续与乡政府协商,毕竟修高速公路拆了砖厂一部分。“砖厂拆除部分的补偿资金,我们已经申请下来了。”

县交通局:

未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

只能在红线范围内补偿

10月17日下午,卢氏县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王先生提供的砖厂资产评估报告,卢氏县交通局没有委托,也没有签字盖章。

不仅如此,就是当时的委托方卢氏县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服务中心也没有在评估报告上签字盖章。因此,县交通局对该评估报告不予认可。

他证实,卢氏县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服务中心目前已不复存在,相关职能今年7月已并到县交通局。

“乡政府有盖章是乡政府的事情,和我们交通局没有关系。”卢氏县交通局该负责人称,此事他们已申请纪委介入,谁的问题谁负责。

该负责人还称,红线范围内的征地符合补偿政策,应当补偿,红线范围外的补偿不符合政策,不予补偿。“评估报告中红线外附着物的价值达到466万,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要补偿?”

他强调,正是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不符合政策和要求,卢氏县交通局才没有在上面签字、盖章。此事要按政策、法律和程序进行。具体来说,就是红线内予以补偿,红线外不予补偿。王先生要想拿到补偿,首先要和横涧乡政府签订补偿协议,再由乡政府向县交通局打报告,交通局审批后才能拨付补偿款。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陈有谋 编辑 董琳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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