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原董事长受贿超1.1亿被判无期 袁仁国简历照片

[知识] 时间:2024-05-02 02:14: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74次

  2021年9月23日上午,茅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袁仁国受贿案,原董袁仁对被告人袁仁国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事长受贿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超亿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袁仁国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被判上缴国库。无期

  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18年,国简被告人袁仁国先后利用担任贵州省茅台酒厂副厂长、历照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茅台副董事长、原董袁仁总经理、事长受贿董事长、超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被判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茅台酒经销权、无期分户经销、国简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29亿余元。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袁仁国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袁仁国受贿2050万元系未遂;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袁仁国简历

袁仁国

袁仁国

  袁仁国,男,汉族,1956年10月生,贵州仁怀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11月—1997年1月 贵州茅台酒厂党委委员、副厂长;

  1997年1月—1998年5月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1998年5月—2004年8月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2004年8月—2011年10月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年10月—2017年1月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年1月—2018年2月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贵州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年2月—2018年5月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年5月,不再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2019年5月,被免去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撤销政协委员资格。

  2019年5月22日,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茅台酒厂党委原副书记、原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袁仁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6月27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原标题:受贿超1.1亿 贵州茅台原董事长袁仁国被判无期徒刑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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