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妇联: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必须依法严惩

[时尚] 时间:2024-04-30 01:55:1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70次

  原标题:云南省妇联: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必须依法严惩

  针对近期发生的云南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云南省妇联呼吁,省妇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侵害、联侵保护女童健康成长刻不容缓!成年惩一些触目惊心、人犯道德沦丧、罪必令人发指的须依犯罪行为,直击人性底线,法严于天理不容,云南必须依法从重从快严惩。省妇

  今年1月举行的联侵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要深入实施新修订的成年惩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人犯坚决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罪必特别是须依针对未成年人的杀人、拐卖、强奸等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重大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要毫不手软。

  未成年人保护仍面临严峻挑战,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并采取积极行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一切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力斩断伸向孩子们的罪恶之手。

  我们呼吁,加强对家长、监护人、教师和儿童的预防性侵宣传培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教师、家长及儿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将性侵儿童的发现、报告纳入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的强制报告内容,依靠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揭发性侵儿童犯罪线索。建立从业禁止制度,对有强奸、猥亵等涉性侵害犯罪记录的人员,禁止从事包括幼儿园、学校、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救助机构、游乐场所、体育场馆、图书馆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开展综合治理,建立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体系,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云南省各级妇联将持续与相关部门联动,落实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机制,加大对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作用,加大预防未成年人侵害培训和教育力度,形成基层妇女群众广泛参与的预防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安全网络,努力共同创造儿童健康成长、性别公平而有尊严的社会空间。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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