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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应诉”是法治精神的复位

[综合] 时间:2024-04-30 02:18:4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41次

  村里的区长应诉土地,在村民不知情的法治情况下,被区政府划归其他公司所有已10年。精神北京平谷区蒋里庄村委会将区政府告上了法庭,区长应诉要求撤销涉案的法治国有土地使用证。近日,精神平谷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区长应诉让原告方吃惊的法治是,开庭当天,精神平谷区区长张吉福亲自出庭应诉,区长应诉坐在被告席上。法治最终法院判决区政府败诉。精神(11月18日《北京晨报》)

  这条新闻之所以成为舆论关注的区长应诉焦点引来围观,我想有三个方面的法治原因。一是精神“区长出庭应诉”;而是本来应该是“统一战线”的村委会竟然和它的“顶头上司”站到了对立面;三是区政府败诉了。这三点足以让这条新闻成为焦点。但仔细想想,这实际上是法治精神的回归和复位,应该成为一个常态,尤其是我们加强法治建设的今天,法治取代人治是一种进步,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当然,这起案件的几个亮点还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它实在是一次破冰前行。

  如果放在以往,区长出庭应诉是很难的,就算案件再牵涉政府,区长大人也很难做到“大驾光临”,不管是胜诉把握大,还是败诉把握大,作为政府的“头头脑脑”都不愿走上被告席,而是派个代表,或者让律师全权负责。其实仔细想想走上被告席有什么丢人的,在一个多元发展的社会,各种各样的事情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诉求都会出现。当我们的工作出现了这样或者那样的失误后,我们就要有勇于担当的魄力。区长是一个地方的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出庭回应案件中的质疑之声,岂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有些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正常的事情、理所当然的事情,不愿承担的人多了,也就变得不正常了。其实区长出庭仅仅是法治的回归而已。当然我们也为我们的区长大人勇敢的走上法庭叫好,这是一种勇气,这是一种担当。有了错误也不可怕,重要的是我们要有纠正错误的勇气。

  村委会敢于将自己的“顶头上司”告上法庭也是难能可贵的。虽然说按照我国的组织机构,村委会是不在区委的直接管辖行列的,它只是村民自制的一个组织而已,而实际生活中,我们的村委会和居委会还是对上级组织有“畏手畏脚”感的,代表村民起诉政府的事情还是第一次。可见这个居委会将政府推上被告席还是鼓足了不小勇气的,这个赞扬绝对可以有,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有力见证。其实换个角度来思考问题的话,村委会并不是“在太岁头上动土”,不是“和政府过不去”,而是一种积极的工作态度,不仅可以维护群众的利益,也是对政府机关的关爱,也是一种为了社会文明、和谐、进步的担当。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比私下里沟通处理更加光明正大,更让百姓信服。

  在这起案件中,区政府败诉了,而在百姓心中政府绝不会因为败诉而失了形象丢了分,反而会让政府的形象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更加美好。人无完人,任何人做事情都会出现偏差,出现错误,只要我们的目的是为了百姓,在出现错误后能够勇于纠正,就能够得到百姓的理解。

  依法治国,村委会起诉区政府带了个好头,区长出庭应诉带了个好头,该谁败诉就谁败诉法院带了个好头。有法必依,美丽中国的美丽大画卷就会更加迷人。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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