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31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日本福岛县知事内堀雅雄30日向东京电力公司社长小早川智明表示,福岛废福同意东电提出的县同
报废福岛第二核电站全部4座反应堆,以及在厂区内新设乏燃料贮藏设施的意报事宜。 报道称,岛第在福岛县,核电包括福岛第一核电站全部6座反应堆在内,日本共10座反应堆均确定报废。福岛废福 在核燃料最终去向未定的县同
情况下,有意见担心,意报新设贮藏设施将导致保管长期化。岛第内堀说,核电“(核燃料)运到县外是日本大前提。目前临时保管一段时间是福岛废福迫不得已。” 内堀强调,县同“已确认不会是永久保管设施。”他表示,这是能源政策上的重要课题,将要求中央政府和东电负责推进运出工作。 据悉,该县与地方政府受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影响,要求报废第二核电站反应堆。东电将在定于31日召开的董事会上正式决定报废。小早川回应称:“感谢给予一定的理解。将在心里带着新的责任感推进(报废)”。 小早川曾表示,“(完成报废)需要超过40年时间”,对此,内堀希望东电努力缩短工期。第二核电站所在地楢叶町町长松本幸英和富冈町町长宫本皓一也到场出席,要求报废工作提供当地企业可参与的机会。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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