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学前教育专职督查人员管理办法出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亮红牌”

[综合] 时间:2024-04-29 10:04:4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67次

原标题:北京学前教育专职督查人员管理办法出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亮红牌”

市教委日前发布《北京市学前教育专职督查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亮红牌专职督查人员不履行督查职责、北京办法被玩忽职守的学前应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教育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前教育专职督查人员是专职作假指受本市以及各区学前教育督查部门聘任,经培训上岗,督查等行针对本市学前教育管理特定事项履行督查职责的管理工作人员。市教委介绍,出台本市学前教育专职督查队伍坚持市区双管、弄虚以区属地管理为主的亮红牌原则。其中,北京办法被市级督查人员具体履行全市学前教育专职督查队伍的学前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教育培训服务等职责。专职作假区级督查人员承担本区各类幼儿园(点)办园条件、督查等行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督查工作,负责无证园排查、信息报告、举报情况核查等工作。

《办法》明确将严格对市区两级学前教育专职督查人员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参加培训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专职督查人员在督查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及干扰被督查单位正常工作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督查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暂停督查工作。专职督查人员在督查活动中不履行督查职责、玩忽职守的应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办法》还提出,各区要为学前教育专职督查人员提供必要的待遇保障,对专职督查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远郊区以及督查范围较大的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要为督查人员提供交通、用餐等必要的工作条件等。(李祺瑶)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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