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农商行贷款资金被违法挪用 绕道转为本行存款

[综合] 时间:2024-03-20 23:14: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82次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29日消息,大连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实际用途管控不严格,农商挪用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行贷绕道转为本行存款,款资部份贷款资金用于偿还本行贷款利息,金被被中国银监会大连银监局罚款二十万元。违法

  处罚依据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绕道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9号);《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大连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责任编辑:热点)

    相关内容
    友情链接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大银监罚决字〔201717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王国斌 

    主要违法事实(案由) 

    贷款实际用途管控不严格,本行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

    挪用,存款绕道转为本行存款,大连部份贷款资金用于偿还本行贷款

    利息。农商挪用 

    行政处罚依据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行贷指导意见》(银监

    发〔20139号);《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

    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中华人民

    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的款资机关名称 

    大连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