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草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下调至6岁

[焦点] 时间:2024-05-02 19:23:4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93次

  尽管存在颇多争议,民法民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总则至岁年龄下限未作改动,仍为六周岁。草案3月8日下午,限制行为下调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四审,力年龄草案稿透露了这一信息。民法民事

  现行民法通则规定,总则至岁十八周岁以上的草案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限制行为下调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力年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016年6月,民法民事民法总则草案首次提请审议,总则至岁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草案年龄下限标准从“十周岁”降到“六周岁”。这一规定延续到草案三审稿。限制行为下调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下调,力年龄存颇多争议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下调,意味着什么?举个例子:一个不满十周岁的孩子用自己母亲的手机在朋友圈中发了数百元的微信红包,母亲发现后,向亲朋好友说明情况,有些人将红包钱退了,有些人没有退。如果按照“六周岁”的规定,孩子母亲就不能以孩子不满十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要求退钱。

  民法总则草案首次提请审议时,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的李适时作草案说明时说,这一修改的主要考虑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教育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成熟程度和认知能力都要所提高,适当降低年龄有利于其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更好地尊重这一部分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器合法权益。

  李适时还说,这一调整也与我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年满六周岁的儿童须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相呼应,实践中易于掌握、执行。

  不过,在首次分组审议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之间对这一修改产生较多分歧。

  澎湃新闻曾报道,委员许为钢建议保持现有十周岁规定不变。他认为,六周岁的孩子太小,认知辨识能力不够,心理承受能力也不足,即使是纯获利的表态,六周岁的孩子也没有这个能力,还是会受到成年人和环境的影响。

  列席分组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孙菁也认为十周岁的规定更为科学。“不同的地域、民族和教育环境下,六周岁未成年人的认知和辨识能力是有差距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定得过低,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甚至为其他欺诈行为留下借口。”

  也有委员对“六周岁”表示赞同。姒健敏认为,按照正常的发育,五岁以后小孩的大脑和神经系统从生理的角度上讲结构和功能已健全,有生理学依据。六岁可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现在的社会状态下也不可能不让他行使,他如果去买了一个获利产品,你能不算他的民事行为有效吗?事实上他可以行使很多民事行为,只要他是纯获利行为,我觉得没问题。” 姒健敏说。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曾解释为何不改动草案规定

  2016年10月,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这一规定未作改动。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此解释说,他们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听取了部分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专家的意见,并进一步研究了国外的相关立法资料。在此基础上,法律委员会经过反复研究,建议对草案的规定暂不作修改。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称,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水平的提高,儿童的认知能力、适应能力和自我承担能力也有了很大提高,法律上适当降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年龄下限标准,符合现代未成年人心理、生理发展特点,有利于未成年人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更好地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还表示,民事行为能力不同于刑事责任能力。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和刑法对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要求就是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变化并不必然导致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变化,刑事责任能力年龄标准的调整,应当根据刑事领域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此后,在分组审议草案三审稿时,对这一规定的争议仍然存在。

  今年3月4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首场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傅莹在回答记者问时,也谈到这一问题。

  她说,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年龄的下限,到底是应该放到六周岁还是十周岁,怎么样能更有利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更有利于他们的健康发展,大家的看法也不一样。“有很多问题还会在这次审议当中经过代表们充分地审议、充分地发表意见,进一步完善这部民法总则。”

原标题:民法总则草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下调至6岁

(责任编辑:热点)

霸座、吸烟、开应急舱门……这些“机闹”,拘了!“无视”金价迭创新高推高成本 一季度全球央行缘何狂买290吨黄金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