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调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 济南:长清等七区县标准为2010元

[休闲] 时间:2024-04-28 15:05: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27次

       10月13日,山东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低工通知。通知指出,全省清等区县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月最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资标准济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南长调整后的标准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2010元、为元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山东20元、调整低工18元。全省清等区县

       根据调整后的月最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资标准济济南市历下区、南长市中区、标准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

       通知指出,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21〕169号文件同时废止。(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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