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1至12日,国务广东国务院批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院批《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准设自由《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均简称《方案》),天津并予印发。福建
链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全文
链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全文
链接:《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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