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受灾困难企业社保可暂缓缴3个月 不计算滞纳金

[焦点] 时间:2024-05-01 22:49:4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47次

原标题:河南受灾困难企业社保可暂缓缴3个月 不计算滞纳金

8月11日,河南缓缴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加快灾后重建第四场新闻发布会,受灾社保算滞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困难可暂副主任李迎伟首先通报了灾后重建相关惠企利民政策举措。企业

在灾后重建中,个月如何帮助受灾地区企业减轻负担、不计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就业,纳金既关乎恢复重建进程,河南缓缴也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受灾社保算滞河南一方面强化就业精准帮扶。困难可暂建立受灾地区登记失业人员、企业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监测数据库,个月形成“受灾困难人员帮扶清单”,不计从实施就业援助、纳金帮扶大学生就业、河南缓缴对创业加大担保贷款、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方面出台10条硬核政策。

另一方面,减轻企业社保负担。制定具体工作细则,对受洪涝灾害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延缓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暂定为3个月,缓缴期满后根据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可予以延长,缓缴社保期间不计算滞纳金,不影响个人相关社会保险权益。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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