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重点水域10年禁捕

[娱乐] 时间:2024-04-27 15:27:2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07次

  云南网讯(记者 王淑娟)日前,月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在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起金通告》(后简称《通告》),7月1日零时起禁止在我省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沙江水域流域内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捕捞,长江暂定为期10年的干流常年禁捕。有关州(市)或州(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流域,禁捕时间从其规定。重点

  通知明确,年禁禁捕范围包括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羊拉乡德拉村附近入云南处至昭通市水富县横江汇口之间金沙江干流。月日赤水河(云南段)、起金以萨河、沙江水域泼机河、长江横江、干流牛栏江、流域龙川江、重点渔泡江、漾弓江、冲天河等主要支流。禁捕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段);牛栏江鱼类市级自然保护区(曲靖市级金沙江水系水生动物保护区);金沙江绥江段珍稀特有鱼类县级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滇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白水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程海湖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漾弓江流域小裂腹鱼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黎明河硬刺裸鲤鱼及软刺裸裂尻鱼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除此之外,滇池、程海、泸沽湖等高原湖泊,以及州(市)确定的其他重要支流也属禁捕范围。滇池、程海、泸沽湖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水域和州(市)确定的其他支流水域,由州(市)人民政府湖泊管理部门或渔业主管部门确定禁捕时间。

  通知还明确,禁捕期间,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和捕捞天然渔业资源的,应严格依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及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要求,申报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按照规定的捕捞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区域、准用网具和捕捞限额等实施。在特定水域开展增殖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管理,省农业农村厅另行规定并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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