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清仓长江财险全部股权 去年第四季度两者关联保费占比超六成

[休闲] 时间:2024-04-29 05:32: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9次

  《中国科技投资》龙敏 

  近日,国家股权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财险”)发布关于变更股东有关情况的集团信息披露公告。公告显示,清仓全部去年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将其持有的长江财险成长江财险全部股权2.4亿股,占总股比13.26%,第季度两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资本”)。联保 

  转让完成后,费占国家能源资本持有长江财险22.54%的比超股权,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国家股权目前,集团长江财险公告尚未披露国家能源集团转让股权的清仓全部去年原因。但近年来,长江财险成长江财险与国家能源集团旗下公司已产生多起保险纠纷事件。第季度两 

  业内人士认为,联保“大股东退出对公司经营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费占特别是该大股东在公司经营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或提供了重要资源。”从近年保费收入来源看,国家能源集团与长江财险的关联交易保费在同类交易的金额中占比较高。 

  第三大股东转让全部股权 

  4月6日,国家能源资本受让长江财险13.26%股权,持有股份从1.68亿股升至4.08亿股,持股比例亦从9.28%升至22.54%,同时由长江财险第五大股东升至第三大股东。转让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不再持股。 

  公告显示,国家能源集团本次将其所持的长江财险2.4亿股股份,全部无偿转让给国家能源资本,不涉及资金划转。目前,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已经银保监会批准。 

  财报显示,长江财险成立于2011年11月,是由原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国电集团”)与武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发展集团”)等共同出资组建。 

  而股权受让方国家能源资本,其成立于2009年11月,是原国电集团设立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7月,国家能源集团对旗下资本公司进行重组,此后国家能源资本成为国家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对集团的公司金融资产履行管理权。 

  与此同时,国家能源集团于2020年吸收合并原国电集团,并正式入股长江财险,彼时投资金额为2.4亿元,所持股份比例为20%,为长江财险第二大股东。 

  然而,2021年12月29日,据银保监会批复,批准联合发展集团对长江财险增资2.1亿股、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4亿股。随后国家能源集团所持的长江财险股权比例即被稀释,持股比例降为13.26%,变更为长江财险第三大股东。本次为国家能源集团自入股后首次转让长江财险股权。 

  财经评论员张雪峰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大股东退出对公司经营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是如果该大股东在公司经营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或提供了重要资源。此外,大股东退出也可能会引起市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担忧。” 

  目前,长江财险公告尚未披露国家能源集团转让股权的原因。然而,《中国科技投资》记者注意到,长江财险与国家能源集团旗下公司已产生多起保险纠纷事件。 

  中国裁判文书网今年2月公布的一则案件显示,国家能源集团吉林电力有限公司双辽发电厂(以下简称“双辽发电厂”)作为原告方,对长江财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英泰财险”)三家公司进行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三家被告公司共同赔偿保险金42.69万元。 

  上述纠纷起源于2017年12月31日,双辽发电厂与三家被告公司签订了《2018年度财产保险单》,对保险项目、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三家被告公司各自应赔付份额及保险费等进行了约定,并于2018年、2019年续签了两次保单。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期间,双辽发电厂共向长江财险报险8次,长江财险陆续赔付了50%保险赔偿金,平安财险和英泰财险则拒绝赔付,因此原告认为三家被告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理赔。 

  除此之外,近年来,长江财险已与国能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吴忠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龙源吴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多家国家能源集团旗下公司发生过保险合同纠纷事件。 

  去年四季度关联交易保费占比超60% 

  从近年保费收入来源看,长江财险与国家能源集团亦有多笔关联交易。 

  财报显示,2018-2021年末,长江财险保费收入分别为7.69亿元、7.33亿元、6.19亿元、6.68亿元,其中来自原国电集团及国家能源集团的关联交易保费分别为2.98亿元、1.38亿元、601.31万元、9187.14万元,占同类交易的金额比例分别为40.85%、20.56%、1.07%、16.18%。虽然2020年关联交易规模有所下降,但长江财险与国家能源集团近年的保费关联交易在所有关联方中仍是最高的。 

  2022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去年全年,长江财险保费收入为8.18亿元,其中第四季度保费为1.96亿元,而第四季度长江财险与国家能源集团的关联交易保费为1.2亿元,在第四季度中占比约61.22%。 

  除此之外,长江财险还承保了国家能源集团多个企业保险项目。今年1月,长江财险发布多份重大关联交易公告,其中一份关联交易对象为国家能源集团所属内部核算电厂及全资、控股企业,其中集团性企业要延伸到其下属最末级次的控制企业。 

  承保种类包括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公众责任险及其他。保险业务则包括上述单位在2022-2023年度的续保业务(保险期限为2022年9月1日零时至2023年8月1日24时)及在上述期限内新增的保险业务。 

  根据保险项目份额划分,湖北、贵州、湖南3个标段的保险业务由长江财险主承保,另有4家公司为共保人。根据承保份额划分,长江财险保险金额拟约3127亿元,保险费金额拟约1.2亿元,费率平均为0.38%。 

  与此同时,长江财险发布的另一份公告显示,其关联交易对象为国能保险经纪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保险”)。根据公告,国能保险为国家能源集团所属企业提供一揽子保险服务,作为国家能源集团的保险经纪服务商,在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的总队总协议框架下提供经纪服务。 

  国能保险负责协调保险公司为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下属各企业提供保险服务等。根据承保份额划分,长江财险拟承保国家能源集团业务保险金额约3127亿元,保险费金额约1.2亿元,佣金比例为30%,因此长江财险与国能保险之间的佣金金额为3600万元。 

  长江财险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长江财险和国家能源集团建立全面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国能保险提供的专业中介服务推动长江财险业务规模的快速增加;有利于长江财险做大做强,丰富产品结构,提高承保质量和能力,取得较好的经营效益。 

  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财报显示,长江财险已亏损多年。2011-2021年,长江财险净利润分别为-1348万元、1168万元、-103万元、893万元、2192万元、-6215万元、-1.1亿元、-1.95亿元、-7435万元、-1.33亿元、-2.66亿元;2022年全年,长江财险再次亏损1.82亿元。从上述业绩可以看到,自长江财险成立以来,其仅有3年时间处于盈利状态,其余均处于亏损状态。 

  记者就股权转让、关联交易等问题致函长江财险,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回复。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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