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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连收三张罚单

[娱乐] 时间:2024-04-30 13:40:5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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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际金融报

  伴随全面注册制改革持续深入,中银证券张罚证券公司作为承担重要职责的连收主体,面临更高的中银证券张罚规范要求,以及更强的连收监管力度。近日,中银证券张罚河北证监局连开三张罚单,连收决定对中银证券唐山新华道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中银证券张罚行政监管措施,两名从业人员一并受罚。连收

  今年以来,中银证券张罚多家券商因员工无证展业相继领到罚单,经纪业务成为高发区域。分析人士认为,强监管将延续,券商应加强内部合规管理,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切实防范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

  连开三张罚单

  近日,河北证监局指出,中银证券唐山新华道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

对员工自2016年开始在秦皇岛地区展业行为合规管理存在漏洞,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员工违规开展业务,且造成客户损失。

部分员工实际使用的手机号码未纳入合规监测系统。

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为投资顾问的员工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

个别员工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向客户销售基金。中后台员工领取基金产品销售提成,未做到与业务岗位相分离。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宣传推介基金的人员、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维护人员等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曹某辉作为相关员工,自2016年在该营业部从业以来,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同时,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于2022年6月向客户销售基金。河北证监局决定对曹某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另一位相关员工张某,自2016年在该营业部从业以来,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违规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也被河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相关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表示公司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积极整改,并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于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8月14日,中银证券发布上半年业绩快报,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5.92亿元,同比增9.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5亿元,同比增长24.39%。

  年内多家被罚

  今年以来,多家券商因员工无证展业相继领到罚单,投资顾问无证展业是高发区域。

  7月31日,江西证监局对杨某出具警示函,因其在中航证券原海南海口营业部任职期间,在未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资格的情况下,向投资者违规开展投资顾问业务。

  7月17日,第一创业证券长沙分公司被湖南证监局责令改正,一名相关人员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赖某荣在该分公司从业期间,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存在通过新浪微博、微信等媒体向投资者提供大盘分析、个股点评、个股推荐、个股买卖建议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并直接或间接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5月,深圳证监局指出,华西证券深圳民田路证券营业部存在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行为。

  从经纪业务组成来看,券商经纪业务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交易单元席位租赁和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伴随股票交易佣金率持续下滑,经纪业务不能只靠市场成交额与活跃度的提升,线上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成为券商财富管理转型发力方向。

  华东某券商经纪业务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亦认为,近年来,券商积极推进财富管理转型,投资顾问逐渐扩容并成为主力军。除了给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相关的服务之外,他们身上往往也背负较高的金融产品代销指标和压力。

  “借助券商渠道销售基金的重要性与日俱增,而部分不具有投资顾问资格的营销人员违规展业,成为经纪业务违规的高发领域。罚单虽然在增多,但在目前考核激励方式不做大改变的情况下,想要使现状有所改观,也具有一定难度。”上述人士表示。

  重拳出击规范

  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展业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多年来在大部分券商的营收中,持续扮演中流砥柱的作用。

  经纪业务方面,中信证券全行业领跑,全年实现经纪业务收入164.25亿元;国泰君安和华泰证券位列第二、三位,分别实现109.52亿元、105.88亿元的经纪业务收入。

  同时,经纪业务作为风控合规管理极具挑战的领域,也成为领罚单的重灾区,处罚事由多集中在无证展业、代客理财、违规炒股、不当宣传这几大违规事项上。

  伴随全面注册制改革持续深入,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承担重要的使命和职责。因此,相应领域从业者的监管,也面临更高更规范的要求,以及更强的力度。

  《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今年2月28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券商经纪业务规章。《办法》从经纪业务内涵、客户行为管理、具体业务流程、客户权益保护、内控合规管控、行政监管问责六个方面作出规定。

  《办法》施行三个月后,为引导证券公司规范开展证券经纪业务,提升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水平,6月9日,中证协在广泛征求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发布《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两项自律规则,并配套发布《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必备条款》《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必备条款》。

  业内人士认为,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监管层近期频出激励政策。与此同时,强监管将成为业内常态,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在这一背景下,券商营业部应加强内部合规管理,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切实防范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

责任编辑:杨红卜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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