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一男子到超市收废品摔伤致死 超市存安全隐患赔偿43万元

[热点] 时间:2024-04-30 14:55:0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92次

原标题:白沙一男子到超市收废品摔伤致死 超市存安全隐患赔偿43万元

新海南客户端、白沙南海网、超市南国都市报11月26日消息(记者 陈栋 通讯员 罗凤灵 雷琼艳)白沙一男子到超市收购废品,收废伤致死超市存不慎从二楼跌落摔伤头部等处,品摔赔偿经救治多日无效死亡,安全其家属李某等人将超市及超市经营者陈某告到法院请求赔偿。隐患近日,白沙该起生命权纠纷案经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超市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收废伤致死超市存陈某一次性赔偿李某等人43万元。品摔赔偿

陈某在白沙租他人楼房居住并在一楼开了一家超市,安全因陈某对超市进行改造,隐患将房内一楼通向二楼的白沙楼梯拆除,仅用承重力较差的超市板材将楼梯口封住,房外另建有楼梯。收废伤致死超市存2019年11月21日上午,符某等4人到陈某经营的超市收购废品,符某在超市二楼整理废纸期间,从二楼楼梯口封口处跌落至一楼,随后,陈某驾驶私家车将符某送至县医院救治。同日20时,符某因伤情严重,转院至儋州市某医院入院治疗,诊断为多发性创伤性脑出血、脑疝、多发颅骨骨折等。11月25日,符某在急救车护送回河南老家途中去世。符某的家属李某等人就医药费等赔偿事宜与陈某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符某重伤而亡是因陈某生活处所的二楼存在安全隐患,陈某应负主要责任,承担70%的赔偿责任;符某没有尽到谨小慎微的自我保护义务,应对自己的死亡负次要责任,自负30%的责任。一审法院判决,陈某向李某等人支付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共58万余元。陈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二中院提起上诉。

海南二中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认真分析案情,细研各方争议焦点,找准平衡点,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希望通过调解化解各方矛盾。二审期间,因部分当事人在省外,主审法官利用云法庭,通过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组织当事人调解,各方秉着友好协商的态度,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在约定时间内一次性赔偿李某等人43万元;如果陈某未如期履行,则赔偿数额变更为52万元。最终,陈某如约履行,一次性向李某等人赔偿了43万元,各方就本案纠纷再无争议。

据法官介绍,陈某系超市的经营者,其对超市进行改造,将一楼通向二楼的楼梯拆除,仅用承重力较差的板材将楼梯口封住,形成安全隐患,这是酿成此悲剧的主要原因。符某进入超市二楼收废品系经陈某同意后才进入并非非法进入,在此情况下,陈某无论是作为安全隐患的制造者还是超市二楼的使用者,对于符某进入的区域负有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如陈某应及时提示安全隐患所在、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在陈某未完全履行上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陈某应对符某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符某作为成年人,不注意对其工作作业环境的观察,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亦存在过错,对此,可减轻陈某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无论是生活处所,还是各类公共场所,应对不符合安全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处置问题隐患,为家人或广大民众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以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陈栋 罗凤灵 雷琼艳)

(责任编辑:休闲)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