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通:修法提高两岸和平协议签署门槛

[焦点] 时间:2024-05-02 09:27:5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29次
陆委会主委陈明通。陈明(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2月15日电(记者 黄筱筠)对于中国国民党主席吴敦义受访时提到重返执政后拟签署“两岸和平协议”,通修民进党“立委”管碧玲今日质询时抛出应该要针对《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5条进行修法,法提提高两岸和平协议签署的高两门槛,最后要经公民复决。岸和陆委会主委陈明通答覆说,平协会在适当时机启动修法。议签  陈明通表示,署门蔡英文在元旦谈话已经特别注意这方面事情,陈明已经指示“国安”单位以及陆委会要去研议民主监督机制。通修  管碧玲质询说,法提争取国民党提名的高两三位大老,吴敦义、岸和王金平、平协朱立伦都谈要签署两岸和平协议,议签最下猛药是吴敦义说执政后就要签署,她看了心里毛毛的,这种事情要急还是要缓?陈明通则说,习近平在对台湾同胞书四十周年谈话,已经推近两岸统一进程。  管碧玲又接着说,吴敦义说要怎么签两岸和平协议,是要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下去签,就是海基会机构签才算数,其中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目前第五条程序,由政府委托海基会去签,签署回来30天前,到“行政院”核定,再到“立法院”备查。  管强调,这可以秘密程序为之,这行得通吗?涉及国家主权的和平协议,台湾人民财产安全是否获得保证的和平协议,吴敦义要用这个方式去签署,我们怎么因应?    管碧玲表示,“我准备一个方案”。既然要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去签,那我们就来修第五条,目前她准备的方案是,“要签署两岸和平协议之前计划,要“立法院”做事前的审查以及授权,要三分之二“立委”同意才能去签署;签回来的东西要“国会”四分之三出席,以及出席四分之三同意通过才可以;第三阶段要由公民复决,选举人总额半数通过才算数,尤其涉及领土,要“宪法”程序才算完成”,至少要这样吧!  管碧玲说,她不知道“国安”单位怎么研议,但要签两岸和平协议至少要这样,她也问陈明通修法要不要启动?陈表示,会在适当时刻启动。  管碧玲说,面对两岸和平协议,第一就是修法以防万一,或是赢得政权阻止这样事情发生。陈明通也附和说是。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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