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坚决反对美政客大肆污蔑抹黑中国

[休闲] 时间:2024-04-29 14:37:2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59次

  日前,教育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命名工作,部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范高结合高校设置工作实际,校命学校教育部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并正式印发。得冠的地《暂行办法》适用于发布之后的所城市外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域名学院、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专科层次职业学校)以及高等专科学校的教育命名事项。

  《暂行办法》强调,部规高等学校命名要坚持名实相符、范高准确规范,校命学校体现办学理念,得冠的地突出内涵特色,所城市外避免贪大求全。域名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教育办学层次、规模、类型、学科类别、教学科研水平、隶属关系、所在地等确定名称,实行一校一名制。

  《暂行办法》对高等学校名称中使用地域字段、学科或行业字段、英文译名等提出明确规范。不得冠以代表中国及世界的惯用字样和大区及大区变体字样;不得冠以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省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学校可以使用省域命名,其他学校确需使用省域命名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把关,但须在名称中明确学校所在地。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其他组织或个人拥有的商标、字号、名称等,不得使用国外高校的中文译名和简称。农林、师范院校在合并、调整时,原则上继续保留农林、师范名称;避免出现多个学科或行业类别并存的现象,原则上不超过2个;使用相同学科或行业字段时,在省域范围内应具有区分度。英文译名与中文名称保持一致,学校中文名称中含有特殊含义的字段,可以使用音译。

  《暂行办法》强调,高等学校名称原则上不得以个人姓名命名。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其他高等学校曾使用过的名称。由独立学院转设的独立设置的学校,名称中不得包含原举办学校名称及简称。高等学校应保持名称稳定,原则上同层次更名间隔期至少10年。

(责任编辑:热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