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政策”再延5年

[焦点] 时间:2024-04-29 11:06: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63次

  国办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文化规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

  “文化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政策”再延5年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体制规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发布了文化产业的改革又一重大利好消息。

  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刚启动时,综合政策再延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涉及土地、配套资产、文化收入分配、体制人员安置、改革社会保障、综合政策再延财政税收等一系列专门的配套配套政策。这套“文化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政策”被宣传文化系统称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化政策,同时也是体制含金量很高的优惠政策,对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改革作用。这套政策每隔5年修订和延续一次,综合政策再延已延续过两次了,配套今年还会不会第三次延续?文化产业界对此十分关注。国务院办公厅的这两个重要规定一锤定音,释放了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强烈信号。

  15年坚持不懈支持转制文化企业

  在文化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政策中,最有含金量、最重要的、大家最为关注的是“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延续,这次国办的《规定》给出了明确答案: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据了解,2004年至2015年,全国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转制文化企业共4788家,12年税收优惠额为602.6亿元,年均约50亿元。

  为什么要对转制文化企业进行扶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晓明分析,不同于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是自上而下推动的,内在动力不足是困扰改革的棘手问题。15年来,文化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政策坚持不懈支持改革发展,以释放政策红利的方式,激活改革的内在动力,促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实现“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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