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安国《春秋传》何以在元朝跻身官学?

[知识] 时间:2024-05-06 11:43: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85次
胡安国《春秋传》在元初成功跻身科举官学之位并不是胡安何元偶然之事,必须从当时的国春时代风气与其核心内容来看待这一问题。程朱理学在元朝发展成为国家指导思想,秋传这为胡安国《春秋传》(下文简称《胡传》)进入科举创造了有利条件。朝跻再者,身官《胡传》所倡导的胡安何元“尊王”之义完全符合元廷的统治意志,“攘夷”之义并不存在违迕之处。国春是秋传故,《胡传》被纳入科举程式是朝跻顺理成章的。

胡安国像

胡安国《春秋传》立为官学的历程

胡安国(1074-1138)字康侯,福建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胡安何元乃湖湘学派的国春开创性人物,亦是秋传宋代春秋学的代表性人物。胡氏终其一生,朝跻皆在研治《春秋》,身官后成书《春秋胡氏传》自成一家,流传至今。

元朝建立后,科举一度停摆,直到元仁宗时期才正式恢复。皇庆二年(1313),朝臣李孟向元仁宗进言,试图恢复科考,并得到了翰林学士承旨伯帖木儿的支持。随即,元仁宗下令中书省,召集朝臣商议开科之事,翰林院承旨程钜夫、中书平章政事李孟、参知政事许师敬、翰林学士贯云石等皆参与其中。程钜夫建议,科举当以经学为主,“经学当主程颐、朱熹传注”,最终为仁宗所采纳,并由其拟定了诏书。与此同时,中书省上奏仁宗的《中书省奏准试科条目》亦颁行天下,云:

为这上头,翰林院、集贤院、礼部先拟德行为本,不用词赋来。俺如今将律赋、省题诗、小义等都不用,止存留诏诰、章表,专立德行明经科。明经内《四书》《五经》,以程子、朱晦庵注解为主,是格物致知修己治人之学,这般取人呵,国家后头得人才去也。

再次确立了程颐、朱熹注解在科举中的地位。在这一过程中,如果说李孟是延祐复科的关键性人物,那么程钜夫就是将程颐、朱熹抬升至官学的关键性人物。仁宗于皇庆二年(1313)正式下诏云:

考试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用朱氏《章句集注》,其义理精明、文词典雅者为中选,第二场策一道,以时务出题,限五百字以上。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并用朱氏章句集注,复以己意结之,限三百字以上。经义一道,各治一经,《诗》以朱氏为主,《尚书》以蔡氏为主,《周易》以程氏、朱氏为主,已上三经,兼用古注疏,《春秋》许用《三传》及胡氏《传》,《礼记》用古注疏,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第二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古赋诏诰用古体,章表四六,参用古体。第三场策一道,经史时务内出题,不矜浮藻,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成。

元朝朝廷在考试程式中,将胡安国的《春秋传》与三传并列,正式列入科考之中。于次年,也就是延祐元年(1314)正式实行。

虽科考规定如此,然在实际的考试之中,考官还是《胡传》为主要去取,以《胡传》为唯一定准,对于答卷中以完全依傍《胡传》的,皆给予好评,如“延祐元年(1314)湖广乡试,第三名孙以忠答卷,考官批云:是两节援得《胡传》。(卷一)”“天历二年(1329)江浙乡试,第六名应才考卷,覆考汪推官泽民批:义深得胡氏之意,文亦缜密。(卷六)”。与此同时,对于所有不依照胡安国的解释作答的,皆不予通过,乃至遭到罢黜。延祐七年(1320)乡试,江西士子冯翼翁因未按照《胡传》作答,而遭考官罢斥,幸以文章出色,得到欧阳玄青睐,方得入选,不料次年会试中,再次因与《胡传》相异,而最终落选。毫无疑义,《胡传》与其他三传相比,则是完全处于独尊的地位。那么胡安国的《春秋传》为何能够顺利跻身庙堂,成为官学呢?

程朱理学谱系中的《胡传》

元初,程朱理学北传成为一股强劲风势,这为日后《胡传》跻身官学奠定了充分的基础。元朝初立,许多南方崇尚程朱理学的学者家纷纷北上,收纳弟子,传授学问,燕京成为理学家云集之地,他们也带去了《胡传》,《胡传》随之北传。曾身在南宋的赵复是一个杰出人物,他在北地讲授《胡传》不遗余力,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自宋季德安之溃,有赵先生者北至燕,燕赵之间,学徒从者殆百人。尝乎出一二经传及《春秋胡氏传》,故今胡氏之说特盛行。

北地学者郝经受到赵复的影响,也服膺程朱理学,对胡安国深为赞许:

宋,《易》有程氏传,《书》有夏氏解,《诗》有朱氏传,《春秋》有胡氏传,《礼》有方氏、王氏解。于是六经传注于汉,疏释于唐,议论于宋,圣人之大义备,真儒之学与天地并,而立人极焉。

受到理学熏染的姚枢,作为一个行动者,决定刊刻理学家的一系列著作,这些著作中也包括了《胡传》,姚枢传授程朱理学,并教益了其著名弟子、后来执掌国子监的许衡,不仅授其程朱之学,亦授其《春秋》胡氏之学。元初赵复、郝经、姚枢等理学名儒的推动,使得研习《胡传》在北地已渐成风气,到了元仁宗时期,《胡传》跻身科举程式似乎已是水到渠成之事。

科举程式采用程颐、朱熹之注到底与胡安国有何关联?危素在《大元敕赐故翰林学士承旨赠光禄大夫大司徒柱国追封楚国公谥文宪程公钜夫神道碑铭》一文中指出:

议行贡举法,公请以朱文公《贡举私议》损益行之,经学当祖程、朱传注,文词宜革宋金宿弊。此诏实公所草。

当时程钜夫实际是以朱熹的《学校贡举私议》为依据而裁定科举程式的。也是在这一年,吴澄在赠其门人虞槃的序中推崇朱熹的《学校贡举私议》:

盛时方行贡举。贡举者,所以兴斯文也。而文之敝往往由之,何也?文也者,垂之千万世,与天地日月同其久者也。贡举之文,则决得失于一夫之目,为一时苟利禄之计而已矣,暇为千万世计哉?贡举莫盛于宋。朱子虽少年登科,而心实陋之。尝作《学校贡举私议》,直以举子所习之经、所业之文为经之贼、文之妖。今将以尊经右文也,而适以贼之、妖之,可乎?斯敝也,惟得如欧阳公者知贡举,庶其有瘳乎?闲之于未然,拯之于将然,俾不至于为贼为妖,而为朱子所陋,则善矣。傥有今之欧阳公,试问所以闲之、拯之之道。皇庆二年十月甲子。

吴澄在国子监为官时,还曾试图采用程颐《学校奏疏》、胡安国的《六学教法》以及朱熹的《学校贡举私议》施教:

皇庆元年,升司业,用程纯公《学校奏疏》、胡文定公《六学教法》、朱文公《学校贡举私议》,约之为教法四条:一曰经学,二曰行实,三曰文艺,四曰治事,未及行。

可见当时在议论科举之事时,朱熹的《学校贡举私议》往往被士人所标榜。《学校贡举私议》是朱熹晚年撰写的一份有关科举变革的奏议,文中谈到了科举中五经的注疏问题:

如《易》则兼取胡瑗、石介、欧阳修、王安石、邵雍、程颐、张载、吕大临、杨时,《书》则兼取刘敞、王安石、苏轼、程颐、杨时、晁说之、叶梦得、吴棫、薛季宣、吕祖谦,《诗》则兼取欧阳修、苏轼、程颐、张载、王安石、吕大临、杨时、吕祖谦,《周礼》则刘敞、王安石、杨时,《仪礼》则刘敞,《二戴礼记》则刘敞、程颐、张载、吕大临,《春秋》则啖助、赵匡、陆淳、孙明复、刘敞、程颐、胡安国,《大学》《论语》《中庸》《孟子》则又皆有集解等书,而苏轼、王雱、吴棫、胡寅等说亦可采。

对于《春秋》的注疏,朱熹则列举出了啖助、赵匡、陆淳、孙明复、刘敞、程颐、胡安国,实际上将程颐、胡安国纳入到一个系统了。程钜夫既然提倡程颐、朱熹的注解,同时又依照朱熹的《学校贡举私议》,那么在朱熹提倡的《春秋》注疏的名目中,能够代表程颐、朱熹的除了程、朱之外,即是胡安国了。颇为可惜的是,程颐虽传《春秋》,仅仅止于桓公九年,而朱熹则无《春秋》专书,《胡传》却是颇为完整的一部,在程颐、朱熹的谱系之中,只有《胡传》是成熟可用的。

从师承谱系上看,亦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来,胡安国与程颐、朱熹有着明确的师承关联。时人袁桷指出:

许文正公定学制,悉取资朱文公。至仁宗皇帝集群儒定贡举法,五经皆本建安书,蔡氏为文公门人,而《春秋》传则正字胡公之从父文定公,师友授受,宗于一门,会于一郡。至若训蒙士,正史统,庋积笔录,悉师于文公,何其盛也。

在袁桷看来,元仁宗定科举时,《春秋》采用胡安国之传,乃是因为胡公(胡宪)之故,遂在学统上与朱熹联系起来了,这是一个不错的观察。胡宪乃胡安国之侄,师事胡安国,而其又是朱熹之师,如此,朱熹则与胡安国在师承上搭上了关系。袁桷尚未指出的是,胡安国与程颐也存在师承关系,胡安国师从杨时,而杨时乃程颐弟子,由此可见,胡安国前能承程颐,后能接朱熹,在师承谱系上是名正言顺的一脉相承。

“尊王”之义因应元朝的大一统情势

胡安国在其《春秋传》中极力宣扬“尊王”之义,突出刻画天子的绝对权威,强调君臣之伦。譬如《春秋》“(成公十三年)三月,公如京师。夏五月,公自京师,遂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胡安国指出,经书“公如京师”,以显示诸侯之怠慢,只是因会伐而如此,又书“公自京师”,乃孔子亲笔,表明“朝王为重,存人臣之礼”,意在尊周天子也。胡氏进一步批评诸侯,尽管书“公如京师”,却未能行朝礼,《春秋》乃加以褒贬、裁断,以示君臣之义,如此则君臣、父子之伦乃正,“天理必存,人欲必消”。胡安国以尊王、尊天子为上,欲树立君臣、父子大伦,此乃天理之所在也。胡氏对弑君、篡逆之举批评的颇为严厉,如“(隐公四年)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胡氏猛烈批评宋主兵伐郑,指责宋殇公不恤卫国的弑君之难,却反而支持弑君之贼州吁,乃是“肆人欲、灭天理”,意在诛杀乱臣、讨贼子。胡安国以理学家的立场来彰显《春秋》中的君臣、父子之伦,乃完全因应了元朝作为大一统王朝的合法性叙事。

从草原到中原,元朝已经不是当时一支骁勇善战的部落、游牧政权,而是已经立足于广袤疆土的中国政权。元世祖忽必烈甫一即位,就下诏声称:

祖宗以神武定四方,淳德御群下。朝廷草创,未遑润色之文,政事变通,渐有纲维之目。朕获缵旧服,载扩丕图,稽列圣之洪规,讲前代之定制。建元表岁,示人君万世之传,纪时书王,见天下一家之义。法《春秋》之正始,体大《易》之乾元。炳焕皇猷,权舆治道……于戏!秉箓握枢,必因时而建号,施仁发政,期与物以更新。敷宣恳恻之辞,表著忧劳之意。凡在臣庶,体予至怀。

忽必烈表示要继承旧制,人君为天下主,视天下一家。至元八年(1271),忽必烈在《建国号诏》中云:

诞膺景命,奄四海以宅尊;必有美名,绍百王而纪统。肇从隆古,匪独我家。且唐之为言荡也,尧以之而著称;虞之为言乐也,舜因之而作号。驯至禹兴而汤造,互名夏大以殷中。世降以还,事殊非古。虽乘时而有国,不以利而制称。为秦为汉者,著从初起之地名;曰隋曰唐者,因即所封之爵邑。是皆徇百姓见闻之狃习,要一时经制之权宜,概以至公,不无少贬。我太祖圣武皇帝,握乾符而起朔土,以神武而膺帝图,四震天声,大恢土宇,舆图之广,历古所无。顷者耆宿诣庭,奏章申请,谓既成于大业,宜早定于鸿名。在古制以当然,于朕心乎何有。可建国号曰大元,盖取《易经》“乾元”之义。

忽必烈欲“四海以宅尊”“绍百王而纪统”,对唐尧以来称号的传统进行了追溯,称赞元朝祖先开疆拓土之德,取《易经》中的“乾元”的元作为国号,意在表示元朝的正统性渊源有自,实乃承接中国历代王朝之统。《元史·地理志》中云:

自封建变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汉梗于北狄,隋不能服东夷,唐患在西戎,宋患在西北。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

元朝胜于汉唐之盛的原因,在于幅员之广大,而清除了戎狄边患问题,使得“天下为一”,完全是继中国之统。至元二十二年(1285),忽必烈下诏修纂《大元大一统志》,表示:

欲实著作之职,乃命大集万方图志而一之,以表皇元疆理无外之大。诏大臣近侍提其纲聘,鸿生硕士立局置属庀其事,凡九年而成书。续得云南、辽阳等书,又纂修九年而始就,今秘府所藏大一统志是也,因详其原委节目为将来成盛事之法。

忽必烈欲通过修纂《大一统志》来“表皇元疆理无外之大”,确立元朝在版图、疆域上的绝对合法性。元文宗于天历二年(1329年)编撰《经世大典》即说:

至四海之混一,若夫北庭回纥之部,白霫高丽之族,吐蕃河西之疆,天竺大理之境,蜂屯蚁聚,俯伏内向,何可胜数,自古有国家者,未若我朝之盛大矣。

指出四海混一,从广袤的地理疆域上称颂元朝的大一统。元朝诸帝从制度继承、疆域拓展上表达大一统中国的叙事话语,以此确定天子拥有天下权威的合法性。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上,元朝继承与借用尊号、庙号、谥号等汉地称谓,以及都城、宫阙、朝仪、印玺、避讳等汉地礼仪制度,将汉地的尊君卑臣传统与大蒙古国汗权结合起来,以此进一步确保了元朝天子权威的至高无上性。这些正好与《胡传》所竭力倡导的“尊王”之义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胡传》遂成为元朝帝王操持天子斧钺的有利支撑。

“攘夷”之论会成为忌讳吗?

胡安国除了表达“尊王”之义,亦时刻表达“攘夷”之义,夷夏之防芥蒂甚深。元朝作为外来政权,理应于此讳莫如深的,缘何又如此推重《胡传》呢?赵伯雄指出:

其实此事说来颇有些滑稽,因为《胡传》的主旨之一为尊王攘夷,主张“复九世之仇”,主张严华夷之辨,对于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蒙古贵族来说,这些都绝非耳顺之言,然而元廷居然将《胡传》立于学官。对此有人以元统治者文化水平低解之,自然也不无道理。但主要原因,恐怕还在于此时的儒学本身并不为统治者所看重,统治者既不把儒学看成是国家生存的思想基础,也不视之为治国行政的理论武器,则经典之中究竟有多少违碍字句,自也不必严查深究了。

赵伯雄将元廷不避讳《胡传》华夷之辨而将之立为学官归因于元朝统治者文化水平低下,不重视儒学,除此之外,元廷不避讳《胡传》中夷狄问题,尚需从元朝的中国认同来看。元世祖与朝臣贺胜曾就夷夏问题进行过讨论:

世祖甚器重之,入则侍帷幄,出则参乘舆,无昼夜寒暑,未尝暂去左右。故事论奏兵政机密,非国族大臣无得与闻者,时独不避公,或更命留听。近侍或言论语八佾之五章若讪今日者盍去诸,上以问公,公曰,夫子为当时言,距今二千余载,岂相及哉?且国家受天命为天子、有天下,固当下比古之逖远小名而自居乎?上然之。

《论语》中的八佾篇第五章即是“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此句意在贬斥夷狄,而抬高诸夏,当有朝臣建议除去时,元世祖请教贺胜,贺胜指出天子得天命、有天下,不当以夷狄自居,元世祖接受了其建言。元朝在地理、疆域上远迈汉唐,大一统之盛,故以往夷狄之地域已经完全被超越与突破了,《元史·地理志》中云:

自封建变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汉梗于北狄,隋不能服东夷,唐患在西戎,宋患在西北。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沼,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

至元二年(1265),元世祖称:

高丽,朕之东藩也。日本密迩高丽,开国以来亦时通中国,至于朕躬,而无一乘之使以通和好。尚恐王国知之未审,故特遣使持书,布告朕志,冀自今以往,通问结好,以相亲睦。且圣人以四海为家,不相通好,岂一家之理哉?

元帝对外以中国自居,且言“四海一家”。元帝既然以中国自居,拥有天下,成为中国之主,自然就不能称之为夷了,是故元朝此时已经不是塞外的夷狄身份了,乃是君临天下的中国身份了,乃是中国的代表。不唯如此,汉人、蒙古人皆称元朝为中国,认同元朝为中国,蒙古人完泽、哈剌哈孙亦皆称自称中国。元朝上上下下,无论汉、蒙,皆目以元朝为中国,在自我认同上具有强烈的中国意识,既然如此,那么夷夏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胡安国《春秋传》在元朝延祐时期被列入科举程式之中,得益于程朱理学在元廷取得了主导性地位。朱子在讨论科举时,对胡安国颇为推崇,另外,元廷的理学朝臣也支持胡安国,这也间接为胡安国《春秋传》跻身庙堂创造了条件。除此之外,胡安国《春秋传》提倡“尊王”之义与元朝所倡导的“大一统”观高度吻合,实则为元朝统治中原提供了思想资源,这为元朝统治者所乐见。然而,胡安国在《春秋传》中极力宣扬夷夏之防的观念,对于异族政权的元朝形成了违碍,除了元朝统治者本身文化水平低下,无法辨别其中的意义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元朝在疆域上完全超越了以往中国的范围,打破了传统夷夏之防的壁垒,完全以中国自居,具有强烈的中国意识、中国认同,是故夷夏问题并不构成一个真正的问题了。在理解胡安国《春秋传》被确立为官学的原因时,必须从政治统治的角度着眼,也要深入了解胡安国《春秋传》与程朱理学、元朝统治者之间的内在关联。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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