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生猛加入全国“抢人”大战 大学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百科] 时间:2024-05-04 11:35:5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00次

原标题:鄂州生猛加入全国“抢人”大战 大学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鄂州市人社局党组书记、抢人局长王惠锋回答大学生人才有关问题。鄂州金康 摄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陈稳定)5月18日,生猛生鄂州市召开介绍解读“新鄂州人”系列人才新政新闻发布会,加入会上发布《关于实施“才聚荆楚·智汇鄂州”工程吸引更多高校毕业到鄂州就业创业的全国若干措施》(下称《措施》)。

《措施》明确,大战大学鄂州市将聚力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鄂州就业创业,毕业为鄂州加快建成“两区一枢纽”提供坚强有力的先落青年人才支撑。

博士生每月发放4000元补贴

《措施》明确,户后鄂州市将推行先落户后就业,抢人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在市内合法稳定住所或拟就业创业地城镇落户。鄂州

此外,生猛生鄂州市鼓励民营企业、加入个体工商户和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引进高校毕业生,全国对符合条件的大战大学,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每人只能享受其中一种类型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具体补贴为全日制博士4000元/月,重点高校全日制硕士1700元/月、其他全日制硕士1500元/月,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1100元/月、其它全日制本科900元/月,全日制大专700元/月。

此外,2017年及之后通过国家统招统考入学并获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到农村就业创业、从事乡村振兴工作的大学生(政策性岗位除外),享受同等政策。

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奖励1000元

《措施》指出,鄂州市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人才呵护是全方位的,鄂州市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该市还将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和就业服务,对在本市就读、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按鄂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80家实体入驻奖励孵化器30万元

据悉,毕业学年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培训类别分别给予300元、1200元、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措施》明确,在打造创业孵化示范平台方面,鄂州市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运营奖补等方式引入市场主体,对孵化成效突出,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

对创业孵化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入驻10户以上创业实体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创业孵化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入驻20户以上创业实体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孵化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入驻50户以上创业实体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孵化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入驻80户以上创业实体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被认定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补;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基地的,再给予100万元的奖补。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调至500万

据悉,除发放创业补贴外,鄂州市还将给予场租水电补贴,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级孵化基地初次注册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经营实体,每年给予5000元的场租水电补贴,每带动1人就业的,再给予2000元的奖补,奖补最多不超过1万元;

对在创业示范园区内正常运营的返乡创业企业,给予不超过当年实际场租水电费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以上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各项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

鄂州市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0万元,财政部门按政策给予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此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法享受税收减免。

需要指出的是,鄂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评选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遴选3-5个。对获评市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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