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修法加强工业园区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探索] 时间:2024-04-28 13:52: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68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4日表示,国拟工业管责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增加规定,修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加强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工业园区、园区港区、等安风景区的全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针对“屡禁不止、产监屡罚不改”的国拟工业管责问题,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提高对违法行为的修法罚款数额,并增加规定,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园区拒不改正的等安,监管部门可按日连续处罚;依法及时关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全生生产经营单位,吊销相关证照,产监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行业禁入等。国拟工业管责(记者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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