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持枪袭警案案犯刘建军被执行死刑

[知识] 时间:2024-04-27 16:55: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10次

泰安袭警案主犯刘建军

  商报济南消息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山东26日,泰安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泰安“104”持枪杀人案案犯刘建军依法执行死刑。持枪

  1月4日,袭警行死刑泰安市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件,案案造成3位民警和1位协勤不幸殉职。犯刘

  3月14日,建军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作出宣判,被执被告人刘建军犯故意杀人罪,山东判处死刑,泰安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持枪弹药罪,袭警行死刑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案案决定执行死刑,犯刘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建军

  宣判后,同案被告人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4月13日作出二审宣判,依法裁定维持对原审被告人刘建军的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裁定予以核准。

(责任编辑:知识)

AI与iPhone结合?苹果最新论文给出突破性方案上城10个社区入选省级榜单!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