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正式印发《 《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和《 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知识] 时间:2024-04-28 11:58:0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41次

原标题:我省正式印发《 《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和《 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近日,省正式印实施试点省政府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印发《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和《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发高范省方案范省方案标志着我省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正式迈进实质性实施阶段。原美原美

《实施方案》明确,丽城丽城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要注重西部特点和高原属性,镇示镇示以美丽为魂脉,建设建设以城镇为载体,和高以示范为机遇,工作在全国率先推进“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省正式印实施试点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以全省所有城市、发高范省方案范省方案建制镇为主要对象,原美原美以城镇建成区为重点,丽城丽城通过部省共建,镇示镇示到2035年,建设建设在生态保护和城镇建设协同发展、和高城镇人文特色发展、城镇智慧安全建设等方面积累典型经验,为国内乃至国际高原城镇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同时, 《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城镇发展实际提出了四个方面21条建设任务,明确了建立高原美丽城镇项目建设机制、建设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工作机制、试点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13条推进机制;针对相关重点工作还提出了8类工作行动和11类重大工程,有效支撑示范省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

此外, 《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区域,在西宁市、格尔木市、玉树市、同仁市、祁连县等5个具有典范示范效应的高原美丽城镇及环湖地区城镇带,分级分类开展生态人文、安全宜居、治理有序、充满活力等4个方面试点工作。明确到2022年,各试点地区建设完成一批试点工程,率先建立健全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体制机制,使城镇建设管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城镇人居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城镇风貌特色进一步彰显,城镇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高原美丽城镇建设经验。(王臻 简成贵)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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