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小于500万元不需报告报验海南大幅精简企业跨区域经营涉税事项

[焦点] 时间:2024-04-28 04:06:2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6次

原标题:项目合同小于500万元不需报告报验海南大幅精简企业跨区域经营涉税事项

记者潘世鹏、项目小于项通讯员何蕾 陈莹报道:为优化营商环境,合同海南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针对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涉及报告、不需报告报验报验、大幅预缴申报、精简反馈等多个环节,企业事项多、跨区时间跨度长的域经营涉情况,出台《关于调整省内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的税事通告》,大幅精简企业省内跨区域经营涉税事项。项目小于项

按照新规定,合同海南自今年6月1日起,不需报告报验海南省企业在省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大幅,且经营项目合同小于500万元(不含)的精简,不需向机构所在地(注册地)的企业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也不需在经营地办理跨区域涉税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相关事宜。企业全部税款回到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不需在经营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据了解,大幅精简企业省内跨区域经营涉税事项,将大幅度降低海南省企业在省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办税成本,受益面约90%。(潘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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