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枪击案当日另一律师被刺伤 律师庭外被侵害只是“故意伤害罪”?

[娱乐] 时间:2024-04-29 09:46:5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94次

  律师庭外被侵害只是武汉“故意伤害罪”?

  殴打律师是对人身自由和人身健康赤裸裸的挑战,打警察、枪击法官,案当和打律师的日律社会危害性都是一样的,应该严惩。师被伤害

  目前对殴打律师行为的刺伤惩处,大致可分为两部分,律师一是庭外在法庭之上,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被侵,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刑法,故意可能被罚款、武汉拘留或者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等。枪击另一种是案当按照人身伤害行为处理。

  武汉枪击案当日另一律师被刺伤

  在湖北律师薛伟幸遭对方当事人枪击身亡的日律同日,9月13日下午,师被伤害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陈某某赴汉川法院开庭过程中,因故被他人持刀伤害,经医院紧急治疗后已脱离危险。

图片来自网络

  9月15日上午,南都记者从湖北汉川城北派出所证实,9月13日下午确有上述警情,“在调查侦办中,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据湖北省律协官网律师执业信息,陈某某现年32岁,执业年限为8年。

       武汉“9·13”枪击案还原

  9月13日上午10时15分,湖北武汉东湖高新区新竹路一家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内发生枪击案,47岁的企业老板雷某向30岁的薛伟幸律师开枪,致其死亡。

  同日,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枪击案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追捕,于11时50分将雷某(男,47岁,武汉人)抓获。经初步调查,雷某交代,因纠纷对薛某不满遂行凶。

  关于嫌犯的枪械来源问题,9月14日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回应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采访称,目前此案仍在侦查中,具体情况以市公安局发布的通报为准。(综合媒体报道)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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