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近日正式印发,指挥棒将采取例行督察、陕西生态“回头看”、环保
专项督察和派驻督察等方式,督察以“一山一水一平原”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指挥棒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陕西生态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和“回头看”的环保对象包括:各市(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督察并下沉至有关县级党委、指挥棒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陕西生态省级有关部门;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省属国有企业;省委、省政府要求督察的环保其他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的督察内容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省属国有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索赔追偿情况;其他需要督察的生态环境保护事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和“回头看”一般包括督察准备、指挥棒督察进驻、陕西生态督察报告、环保督察反馈、移交移送、整改落实和立卷归档等程序。具体方式方法参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和“回头看”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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