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启动国家湿地公园评估试点 评估为Ⅳ级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焦点] 时间:2024-04-28 03:38:5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24次

原标题:湖北启动国家湿地公园评估试点 评估为Ⅳ级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记者汪训前、湖北通讯员赵辉、启动陈伟)10月9日,国家公园省林业局公布《湖北省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评估办法(试行)》,湿地试点正式启动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评估试点工作。评估评估

湖北是为Ⅳ湿地大省,地处长江之“腰”,谈当素有“千湖之省”的地政美誉。近年来,府主负责我省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湖北通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启动加大湿地保护和修复力度,国家公园湿地面积增加,湿地试点湿地功能改善,评估评估湿地保护体系基本形成。为Ⅳ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国家湿地公园66个,其中通过国家试点验收49个。

《湖北省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评估办法(试行)》规定,评估每3年开展1次,围绕湿地生态系统、湿地保护与修复、管理能力建设、科研监测、科普宣教、合理利用6个评估内容26个指标进行,科学准确评估国家湿地公园的自然属性、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状况。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单位依据评估指标首先开展自评,省林业局接着组织专家开展实地考察评估,评估结果认定为Ⅰ级到Ⅳ级。省林业局将把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一个地区湿地保护指标得分的重要依据,对评估结果达95分以上的授予示范型国家湿地公园称号,中央、省级湿地保护资金分配优先安排示范型和Ⅰ级国家湿地公园;对评估为Ⅲ级的予以通报,对评估为Ⅳ级的约谈当地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

“开展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评估试点工作,在全国尚属首次。”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是为了避免出现国家湿地公园“一批了之、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的现象,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湿地保护管理责任,示范带动全省湿地保护和系统修复工作,使湿地公园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意空间。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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