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网络交友平台“变身”女性实施诈骗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娱乐] 时间:2024-05-04 13:05:1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42次

原标题:男子在网络交友平台“变身”女性实施诈骗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近日,变身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利用网络交友平台实施诈骗的男网案件。被告人房某犯诈骗罪,络交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友平有期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台女徒刑

经审理查明,性实2020年1月,施诈被告人房某在手机上下载某社交软件,骗被判处注册账号取名为“杨懿”,个月性别标注为“女”,变身并用从网络上找到的男网一张女性照片作为自己的头像,以吸引男生与其聊天。络交被害人金某在软件上看到“杨懿”的友平有期照片后,感觉好看,台女徒刑便想与其谈恋爱。性实房某冒充女性与金某假借网络恋爱交友之名,从2020年4月至8月编造交房租等虚假理由,先后14次共骗取金某人民币12945元,钱款均被房某日常挥霍。金某得知房某为男性后遂报警。2020年8月20日,房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涉案赃款已全部退赔并取得谅解。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鉴于房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有自首情节,且已将赃款返还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自愿缴纳罚金,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易书 通讯员 王傲

图片由法院提供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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