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被判25年 成都一20人涉黑团伙受审

[娱乐] 时间:2024-04-29 12:24: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85次

原标题:“黑老大”被判25年 成都一20人涉黑团伙受审

庭审现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12日讯(记者 文骥)10月12日,黑老大记者从四川高院获悉,被判近日,年成成都中院依法对程正武等20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都人领导、涉黑受审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团伙抢劫罪、黑老大敲诈勒索罪、被判虚假诉讼罪、年成寻衅滋事罪、都人非法拘禁罪、涉黑受审强迫交易罪、团伙窝藏罪、黑老大洗钱罪、被判妨害公务罪,年成数罪并罚,判处首要分子程正武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组织成员程明宪、郑启武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拘役六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对扣押、查封、冻结的程正武等人的违法所得、孳息和犯罪所用财物予以没收、追缴。

庭审现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程正武在刑满释放后,陆续纠集、网罗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安排人员在原双流县“百老汇歌城”等娱乐场所看场收费、高利放贷暴力催收、涉足工程建设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逐步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2005年2月,为树立个人权威、维护组织内部规约,提升该犯罪组织在当地的恶名和非法地位,程正武指使人员持刀挟持组织成员,并致其重伤。同年3月7日,程正武组织、指挥多名组织成员在公共场所持械殴打他人,造成2人重伤、1人轻微伤。

此后,程正武以乡邻家族关系为纽带、开办公司为掩护,以成都银茂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据点,继续招募和吸纳组织成员。最终形成以被告人程正武为首,骨干成员相对固定,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众多,结构稳定、层级清晰、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犯罪组织有组织纪律和活动规约,对维护犯罪组织利益有功的成员予以经济奖励或委以重用,对不服从安排的成员或者意图脱离组织的成员进行暴力殴打、加害、辱骂等。自2003年起,该犯罪组织采取纠缠、滋扰、恐吓等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该犯罪组织依靠组织势力及“恶名”,公然对抗国家机关正常执法,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此外,该犯罪组织还积极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以寻求庇护。

案发时,该犯罪组织及成员拥有的不动产、车辆、存款、现金和尚未收回的债权共计价值近亿元。同时,该犯罪组织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虚假诉讼、窝藏、洗钱、妨害公务等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共造成3人重伤3人轻伤1人轻微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法院经审理认为,程正武等20名被告人的上述行为已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并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四川省高院供图)

(记者 文骥)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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