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赵强犯受贿罪一审被判10年

[综合] 时间:2024-04-29 10:36: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47次

  新华社合肥7月12日电 7月11日下午,安徽安厅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安徽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省公审被副厅长赵强受贿案,原副对被告人赵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厅长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赵强对其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犯受上缴国库。贿罪

  经六安中院审理查明,判年2004年至2018年期间,安徽安厅被告人赵强利用担任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省公审被交警总队总队长、原副副厅长职务上的厅长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赵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犯受设备采购、贿罪车牌号办理、货款催要等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在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9.5858万元。

  六安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赵强到案后主动供述大部分犯罪事实,动员亲属积极退赃,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陈诺)

原标题:安徽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赵强犯受贿罪一审被判10年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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