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医师网上诊疗应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

[热点] 时间:2024-04-29 06:34:0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78次

  今日,国家工作国家卫健委发布《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卫健委医办法规定,师网上诊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疗应临床医师、护士应当能够在国家医师、具有经验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年上医疗机构应当对开展互联网网诊疗活动的独立医务人员进行电子实名认证。此外,国家工作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卫健委医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师网上诊并经其执业注册的疗应临床医疗机构同意。

具有经验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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