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改部分条款 自助餐剩餐超过合理限度可收费

[娱乐] 时间:2024-04-28 00:39:3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53次

原标题:《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改部分条款 自助餐剩餐超过合理限度可收费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昨天继续召开,北京会议通过《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市生剩餐决定》。修改后的活垃合理《条例》增加制止餐饮浪费,推动厨余垃圾源头减量的圾管内容,包括鼓励餐饮经营者提供合理分量饭菜,理条例修减少大份菜品,改部党政机关、分条费学校、款自可收企业事业单位等集体食堂应当设立监督员,助餐督促用餐人员按需取餐。超过餐饮经营者提供自助餐的限度,在作出提示后,北京对剩餐超过合理限度的市生剩餐可以收取费用等。

《条例》修改和上位法保持一致

同时加入制止餐饮浪费内容

2020年4月29日,活垃合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圾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制度,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为贯彻落实国家上位法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从源头减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

集体食堂应设监督员

本次修改增加制止餐饮浪费,推动厨余垃圾源头减量的内容。具体为修改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并增加相关内容,作为第二十七条,表述为:餐饮经营者和党政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集体食堂应当在用餐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明显标识,提示用餐人员适量点餐,避免浪费。

鼓励餐饮经营者提供合理分量饭菜,减少大份菜品,并且为消费者打包剩余食品提供便利。餐饮经营者提供自助餐的,在作出提示后,对剩餐超过合理限度的可以收取费用。

党政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集体食堂应当设立监督员,督促用餐人员按需取餐;建立剩余菜品处理利用机制,减少餐饮浪费。提倡从源头上科学定量核定食材,按需制作。

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和服务作用,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厨余垃圾减量化工作,推广先进技术,制止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

使用超薄塑料袋提高处罚额度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对相关法律责任作了修改,处罚额度保持一致。包括对商品零售场所使用超薄塑料袋、单位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以及违法堆放装修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单位随意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提高处罚额度。

比如,此前《条例》规定,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使用超薄塑料袋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修改后的《条例》规定,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使用超薄塑料袋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文/本报记者 李泽伟(李泽伟)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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