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热点 >长春这位驾驶员三次酒后驾车被处罚 正文

长春这位驾驶员三次酒后驾车被处罚

[热点] 时间:2024-04-30 02:22:5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59次

原标题:长春这位驾驶员三次酒后驾车被处罚

2020年12月6日23时40分许,长春次酒车被处罚长春交警朝阳大队一网格长于斌和民警范春宏、位驾协警马振宇和亓伽在开运街湖西路交会查处十项重点违法行为,后驾一辆白色捷达牌小型轿车沿开运街由南向北行驶至湖西路时被民警截停,长春次酒车被处罚发现驾驶员崔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位驾

崔某自称没带驾驶证,后驾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仪检测,长春次酒车被处罚崔某血液中的位驾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后经公安信息网查询,后驾崔某驾驶证状态属于吊销状态。长春次酒车被处罚

经询问,位驾崔某交代2018年因醉酒驾车驾驶证被吊销,后驾2019年又因二次饮酒被处罚,长春次酒车被处罚这次是位驾第三次被抓。

随后民警带其回朝阳交警大队做进一步处理。后驾

朝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车是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因为饮酒后,人体在酒精的作用下反应较常人慢,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处置不当会引发严重交通事故,所以各位驾驶员,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责任编辑:休闲)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