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钓鱼为借口骗走两孩子 屯昌一男子因涉嫌拐骗儿童罪被公诉

[探索] 时间:2024-04-29 03:20:4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28次

原标题:以钓鱼为借口骗走两孩子 屯昌一男子因涉嫌拐骗儿童罪被公诉

新海南客户端、钓鱼南海网、为借南国都市报11月3日消息(记者 陈栋)“想不想去钓鱼……”屯昌一男子以钓鱼为借口拐骗两个六岁的口骗孩子离开。十几个小时后,走两孩子家长在高速路上发现孩子的孩屯踪迹。近日,昌男屯昌检察院以拐骗儿童罪对符某雄提起公诉。因涉

2020年2月26日上午10时许,嫌拐符某雄从家里出来后,骗儿在邻近乡镇一小学附近看见陈某甲、童罪陈某乙,钓鱼两个孩子年龄相仿,为借都在六岁左右,口骗正玩得不亦乐乎。走两“想不想去钓鱼……”符某雄上前搭讪道,孩屯毫无防备之心的陈某甲、陈某乙答应后便跟着符某雄离开。

符某雄带着两个孩子沿着学校的围墙步行进入橡胶园,穿过橡胶园到达380县道。在当天中午,符某雄带着孩子步行从屯昌一高速公路车行入口进入G98中线高速公路向屯昌县某镇方向行走。期间,符某雄给两名孩子购买面包、饼干、饮料充饥。

陈某甲、陈某乙不见后,其家人四处寻找。当晚22时许,陈某甲、陈某乙的家人、朋友经过多方寻找在中线高速公路某处发现符某雄带着陈某甲、陈某乙徒步行走在高速公路上。符某雄见状,便丢下陈某甲、陈某乙独自逃离。

据了解,因涉嫌拐骗儿童罪,符某雄2020年2月28日被屯昌县公安局监视居住,2020年3月18日被屯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海南省安宁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符某雄在本次作案时患有精神发育迟滞(轻度),对本次作案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屯昌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符某雄拐骗两名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以及监护人的监管,应当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符某雄认罪认罚,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宽处理。同时,符某雄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此外,符某雄在案发时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陈栋)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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