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告知书》

[探索] 时间:2024-04-30 08:57:2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97次

原标题:法院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告知书》

朝阳法院近日通过“云法庭”,法院发出夫妻向一起离婚案的首份申报书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告知书》。据悉,共同告知这是财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月1日正式施行后,北京法院依据新规向当事人发出的法院发出夫妻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告知书》。

新修订的首份申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共同告知义务。一方隐藏、财产转移、法院发出夫妻变卖、首份申报书损毁、共同告知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法院发出夫妻,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份申报书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共同告知”

该案主审法官黄河介绍,法院发出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告知书》是根据上述新规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解决长期以来离婚诉讼中存在的“查明夫妻共同财产难”的现实困难,也意味着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将正式成为离婚纠纷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张蕾)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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