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财险大庆中支违规被罚 未按规定使用备案保险条款

[知识] 时间:2024-05-08 18:16:0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54次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5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华泰大庆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庆银保监罚决字〔2023〕10号)显示,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财险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大庆违法违规行为。张宇、中支曹宇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规未按 

  大庆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被罚备案保险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予以责令改正,使用处以罚款10万元;对曹宇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条款对张宇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华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财险,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大庆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中支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违规未按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被罚备案保险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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