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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青春期撞上危险期……

[综合] 时间:2024-04-29 12:46:2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65次

       暑假临近尾声,当青家长想的春期是让孩子尽快调整作息,在新学期达成良好和规律的撞上学习状态;孩子想的是抓住最后的机会,同伴之间相约尽情玩耍;而犯罪分子搜罗的危险是新一拨猎物,施展的当青还是老一套骗局。

       未成年人特别是春期中学生,正值“身心聚变”时期,撞上心理发育成熟度显著落后于身体发育,危险使得他们的当青“成人感”往往与现实世界发生矛盾,稍有不慎就会让“青春期”成为“危险期”。春期无论是撞上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还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预防是危险关键,普法是当青根本。今天,春期本报邀请我市检察官护“未”队以案释法,撞上让“法治的种子”在新学期生根发芽。

       拔刀的“相助”不可取

       醉心于武侠小说中“拜把子式”

       的朋友关系,相互之间称兄道弟,甚至为了哥们儿义气致使自己身陷牢狱,这是真正的友谊吗?

       经典案例

       小徐(15周岁)与小景(15周岁)因学校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小徐遂邀约其“哥们儿”小唐(16周岁)等6人将小景围堵在某废弃停车场内,想要给他个“教训”。小景见对方人多势众,自己恐处于下风,便打电话邀约其“哥们儿”小龙(15周岁)等3人前往该停车场“帮场子”。双方到场后一言不合就开始动手,出于“哥们儿义气”帮场的小龙自然不甘落后,从口袋中掏出自家中拿来的刀具向小徐等人胡乱挥舞,将小徐、小唐刺伤,小徐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殴斗现场,公安机关将小景、小唐、小龙等多人抓获。检察机关对小景、小龙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对小唐等人以聚众斗殴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槐荫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现磊:

       故意伤害罪根据其伤害后果,共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聚众斗殴罪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进行打架斗殴、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这两类犯罪在校园中较易发生,给校园安全、社会治安和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

       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由于青少年心理状态不稳定,容易冲动,当遇到别人挑衅时,往往缺乏理性思考。本案例是典型的因琐事产生矛盾,朋友间意气用事“拔刀相助”,最终这些花季少年葬送了自己的前程。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但对朋友的帮忙请求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如果是违法犯罪的事,不仅不能帮,还要劝阻、制止或举报。青少年作为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要学会分辨是非对错,净化自己的“朋友圈”,慎交友、交好友。

       背后的“魔鬼”要辨识

       网络世界虚虚实实,屏幕背后对你甜言蜜语的,是天使还是魔鬼?

       经典案例

       马某为了寻找乐趣,在手机聊天软件添加被害人小紫(13周岁)为好友,二人聊天时十分亲密,还谈论了一些不健康话题。马某以向小紫父母、同学发送该聊天记录为要挟,向小紫索要其隐私部位照片,小紫迫于压力,将隐私部位照片拍摄后发送给马某。随后,马某又根据小紫账号显示的相关信息添加了小紫多名同学,以向他人发送其隐私部位照片为要挟,迫使小紫来其住处与其发生性关系。小紫紧张害怕,被父母察觉异样后,在追问下说出原委。其父母果断报案,马某在等待小紫过程中被抓获。检察机关将马某以强奸罪(预备)、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马某被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

       检察官说法

       槐荫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周梅:

       未成年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差,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通常不知或不敢反抗,易成为性侵害的对象。根据最高检发布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这种新类型犯罪隐蔽性强,打击难度大。一旦发生这样的事,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家长,必要时报警。本案例中正是由于被害人家长及时报警,才避免产生更为严重的危害后果。

       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日趋明显,青少年在使用互联网和手机等工具时,一定要时刻谨记做好自我保护,如有谈论令人感到不适的话题、索要隐私部位照片的,要立即告知父母、老师。同时,要树立正确的交友观,慎用网络社交平台与陌生人交友,不轻信“网友”、不轻易和“网友”见面。家庭和学校也应该对孩子进行防性侵教育,在生活中发现孩子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处理。

       “心动”的诱惑要当心

       “出租、出售或出借自己的银行

       卡、电话卡、互联网账户,分分钟获取高额报酬!”出现此类轻松赚钱的“好事”,你心动吗?

       经典案例

       高中生小齐在某平台浏览时发现一则内容为“高价收电话卡、银行卡,其他什么也不用操作”的信息,在明知他人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为他人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涉案资金达7万余元,单向资金流入300万元,小齐获利6000元,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人”。小齐以涉嫌“帮信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官说法

       天桥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米继乐:

       近年来,特别是2020年10月“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检察机关受理的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上涨较快。简单来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就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出租、出借、出售的一张电话卡、一张银行卡、一个网络账号很有可能会让你踩到“帮信”红线,成为诈骗团伙的帮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国家对这类行为的惩戒措施极为严厉,对个人影响非常深远。根据刑法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精心的“幸运”是陷阱

       玩游戏“氪金”、追星“氪金”现已不是新鲜事,但“氪金”只是单纯的消费吗?犯罪分子的魔爪是否已经伸向了“氪金”的群体?

       经典案例

       小孙是某明星的“粉丝”,她被张某某通过某社交软件发布的该明星手机壁纸吸引,添加其为微信好友。随着联系深入,她向张某某倾诉自己为明星“氪金”而导致囊中羞涩的苦恼。张某某提议让小孙购买其发布的化妆品或手表参与抽奖获得奖金,小孙为了不辜负这份“幸运”欣然答应。张某某通过朋友圈、私信发送商品图片取得小孙等人的信任,共骗取全国各地87名被害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最终,张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检察官说法

       天桥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段英杰:

       如今的诈骗套路五花八门,诈骗分子盯准未成年人急于摆脱父母的束缚,却又因缺乏经济来源而处于一种矛盾状态,制造幸运得利等陷阱从而骗取未成年人的钱款。追星是一种情感表达,过度消费金钱和精力,影响的不只是学业,还极易遭遇骗局。家长和学校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消费观,切勿盲目攀比,更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而落入诈骗分子的陷阱。

       同时,要增强对新型诈骗的防范意识,谨慎使用个人信息,妥善保管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避免泄露个人信息。和熟知的号码聊天时也要谨慎,如非当面沟通,不要提及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

       隐秘的“角落”很阴暗

       打游戏没有时间限制,累了可以随时上床休息,只要掏钱就能任性的“好地方”,该不该去?

       经典案例

       小袁是游戏“高手”,要带小新等3个同伴去新发现的“好地方”——电竞酒店。小袁轻车熟路地拿出了自己表哥的身份证,先开了一间房,然后让小新3人分批进入房间。打了几个小时的游戏后,小袁说为了让大家这趟不虚此行,再给他们看点“好东西”——一部涉及暴力和色情的影片。几人相约再次来玩,但小新迟迟等不到小袁的邀约,便偷拿了家长的身份证和家中现金,在上学时间前往该酒店玩乐,逐渐荒废了学业,更因四处“偷钱”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官说法

       商河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王晶:

       未成年人好奇心重,喜欢尝试各种新鲜刺激的事物。剧本杀、电竞酒店、点播影院等新型娱乐场所成为一些孩子的“向往之地”。但这些场所良莠不齐,特别是有的电竞酒店存在他人代开房、一人开房多人上网等接纳未成年人无限制上网的情况,甚至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引发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黄色、暴力、低俗信息引发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新兴业态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着一定的监管盲区和未成年人保护风险隐患,成为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今年8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发布《关于加强电竞酒店管理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专业电竞酒店和非专业电竞酒店的电竞房区域,属于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同时在公共区域内的合理位置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发现有未成年人违规进入电竞房区域的,及时劝阻并联系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家长也要主动承担起教育及监管孩子的职责,多到图书馆、博物馆等青少年社会实践场所,积极培养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

       盲目的“刷脸”有风险

       科技进步,APP 盛行,是时代的趋势。各类短视频APP被人们习惯用于打发时间,但这样的APP,你放心让孩子用吗?

       经典案例

       一款短视频应用类软件在未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并征得未成年人监护人明示同意的情况下,允许未成年人注册账号,并收集、存储其网络账户、位置、联系方式,以及面部识别特征、声音识别特征等个人敏感信息,并运用后台算法,向具有浏览未成年人内容视频喜好的用户直接推送含有其个人信息的短视频,默认用户点击“关注”后即可与其账号私信联系,并能获取其地理位置、面部特征等个人信息。致使不法分子收到该APP后台推送的含有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短视频后,通过私信功能联系了多名未成年人,并对其中几人实施猥亵犯罪。

       检察官说法

       商河县检察院新宣办副主任贾菲菲:

       网络运营者在收集、存储、使用儿童个人信息过程中,未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原则,属于违法违规收集、使用儿童个人信息、侵犯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规定。

       未成年人沉溺于网络游戏、短视频等“低级快乐”,浪费了宝贵的时间,给孩子带来潜移默化的不良影响,甚至埋下信息泄露等安全隐患。特别是人脸识别等技术的应用,意味着个人敏感信息数据被收集、储存、利用,这一环节中,有可能出现隐私安全风险,让“祖国的花朵”变得毫无隐私可言,甚至被不法分子“盯上”。在此,提醒广大“甩手家长”依法、用心带娃,丰富孩子们的业余生活,引领孩子们远离“低级快乐”,立下少年志,打牢知识根基、立起品德支柱,让青春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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