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人灌醉后“刷脸”转账 一男子犯盗窃罪被判刑

[焦点] 时间:2024-04-27 21:24:0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17次

原标题:将人灌醉后“刷脸”转账 一男子犯盗窃罪被判刑

(记者徐慧瑶 通讯员耿若诗)在烧烤店内将他人灌醉,刷脸再通过人脸识别窃取受害人支付宝内的将人钱款,顺义男子刘某先后作案两次,灌醉盗窃受害人五万余元。后转记者近日从顺义法院获悉,账男目前,犯盗顺义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窃罪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判另一名同伙另案处理。刷脸

公诉机关指控,将人2019年7月25日9时许,灌醉被告人刘某在某烧烤店内向张某灌酒,后转趁张某醉酒不备之机,账男伙同同伙窃取张某手机支付宝账号内钱款共计人民币4万元;2019年7月31日5时许,犯盗刘某在某烧烤店内以同样手段窃取张某手机支付宝账号内钱款共计人民币1.07万元。窃罪被告人刘某于今年1月9日被民警查获,刘某退赔张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0元,张某对刘某表示谅解。

据了解,作案时,刘某的同伙先将受害人灌醉,等受害人醉酒后,刘某再用“刷脸”的方法从其支付宝账号内盗窃钱财。

顺义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徐慧瑶)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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