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施行 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湖北省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公示办法》

[探索] 时间:2024-05-04 04:05:0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58次

原标题:3月1日起施行 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湖北省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公示办法》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茜 通讯员郭姗姗)为规范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行为,月日优化营商环境,起施维护市场秩序和经营者、行省消费者的市场收电示办合法权益,近日,监管局印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湖北省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公示办法》。发湖费公法该办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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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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