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规定》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

[热点] 时间:2024-04-28 01:31:2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79次
近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印发《陕西省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出台插手矿产开发、规定干部干预工程土地利用事项的严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领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违规一体推进不敢腐、建设不能腐、矿产开不想腐,陕西扎实开展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工作,出台插手深化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规定干部干预工程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省委坚持问题导向,严禁立行立改、领导重典治乱,违规坚定不移推进自我革命的建设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规定》把适用对象范围限定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主要是考虑违规插手干预要害在于领导干部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干扰正常的经济社会管理秩序。这些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显示,在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利用等领域,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行为易发多发,特别是一些级别不高,但对相关事项办理有影响力的干部,发生违规插手干预行为的风险更大。而且这些违规插手干预者不限于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具有一定职权的干部,也容易发生违规插手干预行为。因此,《规定》将适用对象范围作了相应拓展。

《规定》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践,概括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的五种情况:一是向相关部门、单位或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咨询、协调等方式提出要求,影响有关事项正常进行或干扰监管、执法活动的;二是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或以其名义投资入股的;三是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四是对有关部门、单位执纪执法活动或正常履职行为施加影响的;五是有其他违规插手干预行为的。

《规定》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列举出严禁违规插手干预的情形,主要有:违规插手干预项目规划、立项、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违规为项目指定或预定承建方,安排项目有关事项的;违规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活动,操纵评标、中标结果的;违规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改变城乡建设开发规划,批准调整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配套设施等规划设计条件的;违规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包、转包项目的;为项目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预算结算活动的;违规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增加、减免、缓缴有关费用的;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保执法等行政监管部门或中介机构正常工作施加影响的,等等。

《规定》针对矿产资源领域,列举了违规插手干预的情形,主要有:违规插手干预项目规划、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违规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出让探矿权、采矿权,插手干预国有矿业权和股权转让的;违规要求矿产企业或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转包、分包工程项目的;违规插手干预矿产开发中物资采购、税费征收的;违规对矿产开发中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保执法等行政监管部门或中介机构施加影响的,等等。

《规定》针对土地利用领域,列举了严禁违规插手干预的情形,主要有:违规插手干预土地利用规划、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违规插手干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的;违规要求有关单位批准调整土地使用权用途、年限的;违规插手干预不动产登记发证、税费征收的;违规要求项目承建方转包、分包项目的,等等。

对于发现和处置违规插手干预问题,相关领导干部和单位负有相应责任。领导干部对收到的违规插手干预相关情况应如实记录,并向本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或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收到情况报告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或纪检监察机关,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依照有关规定处置。对收到有关情况不如实报告,或不按规定进行处置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相关检举举报,建立台账、及时办理。必要时将办理结果向反映单位反馈。

领导干部有违规插手干预行为的,经查实,领导干部有违规插手干预行为的,依照有关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职责权限,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利用问题,可向省纪委监委举报,举报电话029-12388;同时也可登录秦风网,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利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栏进行举报。

相关阅读:《陕西省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利用事项的规定》全文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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