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谁来评”?湖北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

[焦点] 时间:2024-04-29 05:44:4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80次

原标题:科技成果“谁来评”?湖北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谁来评评价体系

成果评价是成果转化过程的重要环节,调动各类评价主体的科技积极性尤为重要。11月30日下午,成果参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湖北解读《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构建共同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多元要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主体评价体系。武汉市科技局副局长胡军介绍,体系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谁来评部署,直面科技成果评价的科技堵点难点,着力解决“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的成果参问题,积极构建政府、湖北社会组织、构建共同企业、多元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主体多元评价体系。

按照科研活动的属性,明确科技成果评价主体和标准。根据国际通用分类标准,科研活动按照属性可以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研究,以及软科学项目。针对各类科研活动所产生成果的不同特点,将进一步分类明确成果评价的主体和标准:一是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鼓励国际“小同行”评议,推行代表作制度,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主要评价成果的科学价值,兼顾其他价值。二是应用研究成果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突出应用效益,注重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三是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以用户评价、市场检验和第三方评价为主,突出市场价值,把技术交易合同金额、市场估值、市场占有率、重大工程重点企业应用情况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四是软科学研究类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充分听取用户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引入政府和社会参与评价,重点评价成果对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效果。

按照研发组织方式和成果用途,明确科技成果评价的组织方式。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由专业机构分领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价。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市场主体委托实施的横向科技项目,由委托单位组织评价。对于进入转化落地环节的科技成果,坚持用户导向、应用导向、绩效导向,以承接转化的企业为主体,引入各类评价主体,逐步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积极发挥投融资机构在成果价值判断、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

结合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统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是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改革项目形成机制,面向创新主体征集项目指南,促进科研项目、科技成果更加贴近产业发展需求。实施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验收“备案制”改革,试行项目非常规评审评价制、关键节点“里程碑”管理制,赋予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数量和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管齐下”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评审评价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

二是全面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今年来,武汉市认真落实汉襄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改革任务,派出120名联络员到高校、园区、重点企业提供服务,推进高校院所和院士专家成果在汉落地转化。截至目前,已举办成果转化对接活动83场,促成转化意向641项,推动67项院士专家项目落地,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1000亿元。

下一步,将持续推广东湖开发区和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等单位的经验,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成果收益分配、转化绩效奖励等方面凝练创新举措,力争取得新的成效。三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系统支撑。加快建设一批支撑科技成果“纸变钱”的中试熟化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金融工作站,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完善成果转化对接服务机制,推动“三区”融合发展,支持创新主体承载和助力科技成果转化。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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