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新区出台“4个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探索] 时间:2024-04-30 23:09: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80次

  近三年个制度云南滇中新区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滇中向基层延伸,新区出台《云南滇中新区党工委关于下级党组织书记专题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出台从严有关规定》等四个制度,多措并举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压实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

  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

  为督促下级党组织书记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治党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个制度滇中新区出台《云南滇中新区党工委关于下级党组织书记专题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滇中有关规定》,牵住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牛鼻子”。新区

  该规定划定适用范围和原则,出台从严明确报告内容和要求,推进严格报告程序,全面强化结果运用。治党

  该规定要求个制度新区机关党委、税务局机关党委、空港经济区党工委、各直管国有企业党委书记,专题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分级负责,严格奖惩、纠建并举的原则。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两个维护”,涵养良好机关政治生态的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等方面。要求专题报告对象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自觉接受监督。专题报告工作由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负责组织,每年举行一次。专题报告的情况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引领好党内政治生活

  为加强党内监督,切实维护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推动新区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质效双升,滇中新区出台《云南滇中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监督指导办法(试行)》,以强有力的监督指导引领各下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发展。

  滇中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牵头成立监督指导组,对新区机关党委、各直属管理机构党(工)委、各直管国有企业党委、新区税务局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该办法锚定监督着力点,严把会前会中会后“三关”。监督指导重点聚焦遵守党章,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密切联系群众等情况。要求开展监督指导应当在会前严格把关会议方案、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等,对会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会后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批评、重开、问责等意见建议。

  扎紧监督执纪“纪律绳”

  为督促和规范下级纪检监察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及时准确发现问题,严格执纪精准问责,滇中新区出台《云南滇中新区各下级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向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报告工作办法(试行)》,扎紧各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纪律绳”。

  该办法明确报告主体,限定报告内容,严明报告要求,严肃追责问责。

  新区机关纪委、空港经济区纪工委、各直管国有企业纪委负责人需向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定期报告工作情况,每半年至少报告1次,每年不少于2次,报告内容包括履职情况、重要事项、程序性事项三方面。对不按时、不认真报告的,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将对各有关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强化监督执纪“主力军”

  为建立起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扎实推动新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滇中新区出台《云南滇中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职述责实施办法(试行)》,增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战斗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强化监督执纪“主力军”。

  该办法紧盯“一把手”,抓准关键点,明确程序步骤,抓实整改工作。

  办法明确述职述责对象为滇中新区机关纪委、空港经济区纪工委、新区各直管国有企业纪委主要负责人。述职述责的主要内容有13个方面。述职述责工作由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年底开展一次。具体的程序步骤包括现场述职述责、提问和点评、作出整改承诺、民主测评等,述职述责最终评议结果将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滇中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以出台的4个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下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下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滇中新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云南网记者 喻劲猛 通讯员 杨成波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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