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内幕交易!国民技术时任董事俞鹂被罚没超6000万

[探索] 时间:2024-04-27 20:15:3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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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她栽了!超万被罚没超6000万

  中国基金报记者 卢鸰

  因为内幕交易,涉内术时事俞重庆证监局对国民技术时任董事俞鹂罚一没三,幕交民技总计超6000万元。易国这是任董月内涉及国民技术的第二起内幕交易案。

  买入股票前获悉两则内幕信息

  自2015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13日,鹂被俞鹂担任国民技术董事。罚没

  2019年12月左右,超万浦项化学向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民技术控股子公司,涉内术时事俞以下简称深圳斯诺)表达进行业务技术,特别是人造石墨技术交流的想法,并计划春节后到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国民技术控股子公司深圳斯诺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斯诺)现场交流。后疫情爆发,合作交流逐步停止。

  2021年2月,浦项化学与国民技术重启合作交流事宜。

  4月2日,浦项化学与国民技术在国民技术总部召开工作会议,浦项化学表达了希望与国民技术开展合作的想法,并讨论确定了浦项化学后续尽调行程和安排。国民技术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某彤参加了此次会议。

  4月23日,国民技术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上,孙某彤向俞鹂等参会董事提及国民技术与浦项化学商谈合作事宜,以及为增强人才竞争力,正在研究股权激励方案。

  5月20日,国民技术召开公司新一届董事、监事现场见面会。孙某彤在会上提及浦项化学对深圳斯诺感兴趣,深圳斯诺将与浦项化学开展合作事项,并再次提及为增强人才竞争力,公司将会实施股权激励。

  5月31日,国民技术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布了公司与浦项化学签署《意向书》,及筹划股权激励事项。

  重庆证监局表示,上述两则事项均属重大事项,在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俞鹂作为国民技术时任董事,因现场参加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知悉上述两则内幕信息,系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1年4月23日。

  罚一没三,总计超6000万元

  在2021年4月27日至5月25日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俞鹂利用何某英账户买入国民技术股票58.88万股,利用方某花账户买入国民技术股票51.67万股,两个账户合计买入国民技术股票110.55万股,合计成交金额774.5597万元。

  何某英、方某花账户交易国民技术股票的直接资金来源主要是账户卖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资金。何某英、方某花账户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国民技术股票全部为手机下单,手机号码为13911XXX989,手机IMEI号为867458053XXX485。在内幕信息公开后,何某英、方某花账户将上述110.55万股国民技术股票全部卖出,合计成交金额2314.5264万元。上述2个账户累计获利1536.9441万元。

  从时间来看,俞鹂建仓国民技术的区域相当精准,在5月25日完成建仓之后两天,国民技术的股价就开始起飞,并在加速主升阶段卖出,获利幅度达两倍。

  重庆证监局认为,作为国民技术时任董事,因现场参加国民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俞鹂知悉公司筹划与浦项化学合作和股权激励2个事项,系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俞鹂控制何某英、方某花2个账户交易国民技术股票,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没收俞鹂违法所得1536.9441万元,并处以4610.8323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俞鹏,女,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于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历任中鑫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财务公司协会财务部主任,北京利信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等。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此前已有另一内幕交易被罚

  7月4日,也是因为内幕交易,重庆证监局发布了2023年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余鹏、王佳、汤佩芬内幕交易国民技术股票进行了处罚。

  2021年7月5日,国民技术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某彤、董事长助理沈某乘飞机到杭州,专程拜访华友钴业。

  孙某彤请华友钴业战略投资中心副总经理、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余鹏介绍“定增”业务的券商。

  2021年7月10日,余鹏将该事项告诉配偶王佳。2021年7月11日,王佳和余鹏去汤佩芬家做客,将该事项告诉汤佩芬。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汤佩芬账户累计买入国民技术股票20.09万股,成交金额406.8万元。其中,余鹏、王佳夫妇出资90万元,汤佩芬出资316.8万元。2021年7月20日,国民技术复牌当日,汤佩芬账户卖出持有国民技术股票,成交金额502.7万元,累计盈利95万余元。

  最终,重庆证监局决定没收余鹏、王佳、汤佩芬违法所得95万元,对余鹏、王佳、汤佩芬处以95元罚款。其中,对余鹏、王佳处以47.5万元罚款,对汤佩芬处以47.5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韦子蓉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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