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起诉关门弟子邹勇索赔3300万购房款案今日二审

[综合] 时间:2024-04-18 04:56: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7次

  月初,王林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的起诉一次造访被曝光后,“气功大师”王林成为舆论热点人物。关门购房其“关门弟子”、弟邹江西商人邹勇屡屡向媒体爆料称,勇索王林的赔万气功是骗术。

  昨天,款案王林的今日代理律师、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宜群透露,王林邹勇爆料因其与王林早有经济纠纷,起诉欠王林3300万元购房款,关门购房一审被江西省萍乡市中级法院判决返还。弟邹今日,勇索江西省高级法院将对此案进行二审。赔万

  >>案由

  收钱不给房邹勇被索赔

  在江西萍乡的款案这起案件中,原告王林起诉称,他与被告邹勇系多年朋友,且经济往来较多。2010年8月30日,江西商人邹勇向王林借款人民币2300万。截至2012年5月28日,邹勇尚欠王林人民币1300万元。因邹勇无现金偿还,经双方协议,邹勇将其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花园牡丹村K径K8号别墅一栋,以人民币5000万元的价格抵卖给王林。在抵销欠款后,协议约定待邹勇完成别墅过户的手续后,王林将余款3700万元一次性支付至邹勇指定的银行账户。

  2012年5月29日,因邹勇急需现金,再次找王林协商,请求王林先行支付别墅转让款2000万元,并承诺于2012年6月5日前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给王林指定的买受人王午。

  同日,王林通过中国银行萍乡市芦溪支行转账付款2000万元给邹勇,邹勇收讫并出具收条。但事后邹勇不守承诺,在2012年6月5日前,并未按约定将上述房产过户给王林指定的买受人,经王林多次催告,邹勇仍不履行合同义务。于是,王林起诉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协议,并要求邹勇返还已经支付的房款3300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经过审理,江西萍乡市中级法院认为,原被告的买卖房屋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因被告邹勇违反协议,遂判决解除购房合同,邹勇返还王林购房款3300万元,并按同期贷款利率承担利息损失。邹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江西省高级法院。今日,江西高院将对案件进行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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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怡景花园案即将开庭

  许宜群律师告诉记者,据他所知,王林与邹勇的经济纠纷至少有两宗,除了上述江西萍乡3300万元购房款纠纷外,还有一宗涉及深圳怡景花园别墅的纠纷,案件标的额也达1400余万元,王林是案件原告。

  据王林起诉称,2008年10月21日,邹勇购买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花园牡丹村K径K8号别墅,购房期间,王林代邹勇垫付了购房税费、办理水电、燃气开户费、物管费和购房保证金等费用;随后邹勇委托王林代其对别墅进行拆除、重建报建、装修,在此期间,该别墅的所有装修支出均由王林垫付。及至2011年4月别墅装修完工为止,王林共替邹勇垫付人民币1100余万元。其后,王林多次要求邹勇返还其垫付的款项,但邹勇均以种种理由推脱,至今未返还。王林起诉要求邹勇返还装修款和赔偿利息损失等共计1400余万元。

  据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不日将开庭审理。

  《深圳特区报》《广州日报》

  (原标题:王林今与“关门弟子”对簿公堂)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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