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垫江一男子非法持枪猎杀野生动物获刑四年

[娱乐] 时间:2024-04-27 16:28:1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01次

  3月4日上午,重庆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运用“云上法庭”系统,垫江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黄某非法持有枪支、男非非法制造枪支以及非法猎捕、法持杀害珍贵、枪猎濒危野生动物一案。杀野生动法庭当庭宣判:黄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物获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刑年判处拘役六个月;犯非法猎捕、重庆杀害珍贵、垫江濒危野生动物罪,男非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法持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枪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杀野生动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物获

  改装猎枪,猎杀国家保护动物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从他人处非法获取自制预充气式气步枪和自制气枪各一支,长期持有。

  2018年,黄某在垫江县一家五金店购买一支射钉枪后,在互联网上购得钢管、瞄准仪等部件,将射钉枪改装成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非制式枪弹的猎枪。

  去年5月至11月期间,黄某持由射钉枪改装而成的猎枪在垫江县东印山上猎杀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灵猫1只、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花面狸(俗称果子狸)2只。

  去年11月13日,黄某因其他事项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主动如实交代了前述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非法持有和制造枪支的事实。

  数罪并罚,法院对其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灵猫、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花面狸,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黄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和制造枪支,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制造枪支罪,依法应数罪并罚;黄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野生动物是生物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不仅关乎大自然生态平衡,也关乎国家生物安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都是我国刑法所明文禁止的犯罪行为,任何无视国家法律,以身试法者,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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