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支持民企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日前,福建福建省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八条措施的支持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福建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民企加快推进全省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参交础设
在意见中,通基福建省提出了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在交通建设发展中的施建设作用、坚决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福建调动民营企业投资积极性、支持支持民营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民企支持和鼓励参与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参交础设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等措施。通基
意见明确指出,施建设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设置限制性门槛,福建不得以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所在地设立子公司为由限制民营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支持不得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明显超出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的民企资质资格、业绩、奖项等要求。(刘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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